本文关键词:专利申请,专利优先权
(一)要求外国专利优先权需满足的条件
1、在先申请应当是在外国第一次提出;
2、依照该国同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
3、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
4、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
(二)要求本国专利优先权需满足的条件
1、在先申请应当是在中国第一次提出;
2、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
3、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
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同时,在请求书中填写优先权声明,要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应在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十六个月内;要求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应在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以下材料:
(一)要求外国专利优先权需要的材料
1、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及其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中文题录。
2、涉及优先权转让的,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及其优先权转让证明中文题录。
(二)要求本国专利优先权需要的材料
1、涉及优先权转让的,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
2、电子申请,涉及优先权转让的,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中文题录。
3、涉及涉外转让的,提交国务院商务部门颁发的《技术出口许可证》或《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或者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