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成都,知识产权智库,专家入库,机构入库
2023年12月15日,成都市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征集知识产权智库入库专家及机构的通知,为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充分发挥专家、机构在成都市知识产权决策咨询、评审评议、维权援助等工作中的专业优势和咨询作用,知识产权局拟对知识产权智库进行优化重建,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入库专家及机构,下面来看看征集入库条件要求。
(一)自愿申请、公正审核、择优选聘、动态管理;
(二)原成都市知识产权智库专家和机构,需重新申请,优先审核入库。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具有严谨的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2.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国际国内知识产权动态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在所从事工作领域有一定的成就和影响力;
4.自愿承担相关保密义务,自觉遵守本办法规定,无违法记录;
5.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关工作,原则上不超过65岁。存在特别情形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知识产权局审批同意,可不受年龄条件限制。
(二)专业条件
1.专业技术类专家
从事电子信息、数字经济、航空航天、现代交通、绿色低碳、大健康、新消费、现代农业、新材料及其他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或技术研发工作5年以上,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最新技术及市场发展动态,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该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2.法律服务类专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库:
(1)取得法律执业资格或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从事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5年以上;
(2)从事知识产权侦查、审判、执法、检查监督、仲裁、调解等工作5年以上;
(3)在高校、科研院所从事知识产权教学或研究工作,对知识产权保护有比较深入的研究,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从事专利审查工作,具有5年以上的专利审查经验。
3.信息分析类专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库:
(1)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从事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相关工作5年以上;
(2)在高校、科研院所从事知识产权信息分析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副高以上职称;
(3)在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相关工作5年以上,知识产权分析项目的实务经验丰富,具有作为负责人承担较大型知识产权分析项目的经历。
4.金融财务类专家
从事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金融、经济工作5年以上,熟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等相关政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资格证书,具有5年以上财务实务经验,并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能对我市知识产权金融发展和项目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观点和建议。
5.综合管理类专家
从事知识产权服务或管理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态势,熟悉知识产权相关重大战略和宏观政策,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有全面了解,能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等方面提出建设性观点和建议。
(一)依法设立、具有相关执业资质、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
(二)遵守法律法规,客观公正,愿意参与知识产权公益事业和维权援助工作,依法维护受援助人合法权益;
(三)有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法律服务机构:从事知识产权领域的执业律师不少于5人;代理服务机构:执业专利代理师不少于5人;
(四)有良好的业绩和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不良记录。
(一)专家申请材料
1.《成都市知识产权智库专家入库申请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
3.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体现本人专业水平或业绩的与拟申请领域相关的获奖证书、案件、分析报告或相关研究成果等材料的封面及关键页的扫描件;
4.申请人签字的承诺书扫描件;
5.推荐单位或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的推荐书扫描件。
(二)机构申请材料
1.《成都市知识产权智库维权援助机构入库申请表》;
2.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彩色扫描件;
3.执业资质证明的彩色扫描件;
4.主要工作人员的执业或资格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5.机构专业服务能力相关证明材料:能体现机构专业服务能力的案件、分析报告或相关研究成果等材料的封面及关键页的扫描件;
6.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或机构通过“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政务服务网厅”,在“服务清单”里点击“知识产权”,进入“知识产权智库”选择对应的项目在线填报申请。首次登陆需在系统首页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资格审核。市知识产权局对申请人或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将核对相关资料原件。审核通过后,拟定入库专家及机构候选名单。
(三)网上公示。拟入库专家及机构候选名单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和“成都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公告入库。公示无异议的专家及机构予以入库,并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和“成都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