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四川,省级科普基地
2023年8月16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科普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根据有关规定,为加强省级科普基地管理,更好发挥省级科普基地在科学知识传播、科普能力建设、科普公共服务、科技创新成果共享等方面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推动省级科普基地持续向好发展,科技厅将开展2023年度省级科普基地评估工作。
(一)组织基地自查。2023年度共有85家省级科普基地参与评估(名单见附件1)。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及中央在川单位组织归口管理的省级科普基地认真自查,今年参与评估的省级科普基地按要求如实填报《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评估自查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佐证附件材料。
(二)组织专家评审。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各省级科普基地进行自查材料评审和现场考察。
(三)公布评估结果。科技厅将按程序向社会公布省级科普基地评估结果。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的,继续保留省级科普基地称号;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整改期限为1年,到期后再次评估,如评估结果仍为不合格的,取消其省级科普基地称号。
(一)各省级科普基地将一套完整材料交至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并同时提交电子word版和PDF盖章版。主管单位对省级科普基地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在9月20日前统一将相关省级科普基地的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并邮寄纸质材料。报送材料自行留底,概不退还。
(二)未按期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省级科普基地,视为主动放弃省级科普基地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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