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重庆,全国质量标杆
2023年8月7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的通知,按照相关要求,中国质量协会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和经验交流活动。
(一)申报条件。
质量标杆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运用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工程技术,在系统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效应、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在诚信、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所运用的主要管理方法(技术)和经验已在本单位成熟应用,对质量和绩效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在我市和行业内表现突出,优先支持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积极参与相关的分享交流活动。
(二)重点领域。
1.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深化运用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工具,实现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持续提升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实现质量和效益稳步发展的典型经验。
2.通过质量工程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具等实施质量改进,加强制造过程零缺陷管理,提升产品制造的一致性、稳定性,不断提升制造关键过程质量控制能力的典型经验。
3.通过创新产业链供应链质量管控模式,协同上下游企业开展质量瓶颈问题分析、质量共性技术攻关等,推进制造业补链强链,强化资源、技术、装备支撑,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的典型经验。
4.通过5G、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企业质量管理融合应用,促进质量管理数字化关键业务场景创新,推动质量管理活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典型经验。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填写《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书》,并按照《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编写说明》要求编写典型经验材料,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于9月1日前将加盖公章后的申报书、典型经验材料和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我委。
(二)我委汇总梳理各推荐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后,将按照《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及交流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组织评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向中国质量协会推荐。
(三)经评审纳入我委推荐名单的单位,我委将及时指导完成申报推荐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