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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3年度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推荐要求

作者:成都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时间:

 

  本文关键词:四川,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2023年7月6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省2023年度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工作。

  一、申报对象

  已认定为“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简称省级集群)且满足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评价认定要求的集群,可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集群所在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编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含相关佐证材料,格式见附件1),按程序报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市(州)核实。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对照《暂行办法》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将符合要求的进行汇总(格式见附件2),出具推荐意见并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厅。

  (三)省上初审。我厅按程序组织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推荐集群名单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工作要求

  (一)请于7月18日前,将推荐上报文件连同《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一式四份)送至我厅,并提供OFD或者PDF等其他方便阅读的格式及WPS、永中Office或者微软Office格式的文字、表格可编辑文件。

  (二)申报单位应当如实编制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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