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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二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服务商征集条件要求

作者:成都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时间:

 

  本文关键词:四川,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征集

  2023年6月26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服务商征集工作的通知,为引导企业开展以安全化管控、绿色化转型、清洁化生产、智能化升级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和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拟组织开展第二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服务商征集工作。


  一、征集范围及要求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服务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3〕110号)要求,第二批重点围绕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和企业公共服务诊断服务商开展征集。

  (一)申报单位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具备开展技术改造综合服务工作的相关资质和能力。

  (三)申报单位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行业地位和竞争力,包括行业口碑、品牌知名度等。

  其余要求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服务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3〕110号)要求执行。

  二、征集流程


  (一)省外及省属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科研机构可于2023年7月6日前直接向我厅提交申请资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二)属地为省内市(州)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科研机构,由申报单位自愿提出申请,向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提交申请资料。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对资料进行审核,并于2023年7月6日前将申请资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四川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三)经评审、公示等流程后确定服务商名单并予以公布。

 

标签: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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