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成都温江,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
2022年10月21日,成都市温江区发布支持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加速发展相关项目申报政策措施。下面来看看申报条件要求。
一、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关于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加快经济恢复的若干政策措施》(温府发〔2022〕25号)第三条第(十)项。
二、支持对象
注册登记、税务、统计关系在温江区的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
三、支持标准
1、2022年第三季度:
对2022年1—8月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同比增长5%(含)一10%、10%(含)—20%、2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4万元、6万元、8万元。对2022年1—8月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同比增长10%以上的,再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6万元。
2、2022年第四季度:
对2022年1—11月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同比增长5%(含)一10%、10%(含)—20%、2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4万元、6万元、8万元。对2022年1—11月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同比增长10%以上的,再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6万元。
3、2023年第一季度:
对2023年1—2月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同比增长5%(含)一10%、10%(含)—20%、2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4万元、6万元、8万元。
四、申报条件
1、2022年第三季度:
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2022年1—8月营业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且较上年度同比增长5%及以上。
2、2022年第四季度:
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2022年1—11月营业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且较上年度同比增长5%及以上。
3、2023年第一季度:
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2023年1—2月营业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且较上年度同比增长5%及以上。
五、申报材料
1、2022年第三季度:企业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2021年及2022年1—8月营业收入相关截图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必备
2、2022年第四季度:企业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2021年及2022年1—11月营业收入相关截图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必备
3、2023年第一季度:企业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2022年及2023年1—2月营业收入相关截图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必备
4、诚信申报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必备
六、其它说明
1)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材料,申报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申报本政策条款不受地方经济贡献限制。本政策条款所涉及补贴资助均为税前。国家、省、市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申报主体原则上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