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成都,高新技术企业、高企奖补项目
2022年9月29日,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鼓励企业不断提高创新管理能力、持续开展技术攻关及产品研发,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申报工作。下面来看看申报条件要求。
一、申报对象
(一)2021年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2021年重新认定通过且建立了研发准备金制度、设立了研发机构、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奖补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纳税关系在我市的企业;
2.按要求完成科技部门火炬报统及核准。
(二)鼓励申报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并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根据市级科技财政资金安排,按照企业申报提交先后顺序逐步解决。
三、申报材料:
1.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申报书;
2.附件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企业已报送的《2022年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
(4)企业已报送的《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
(5)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还需提供研发准备金制度建立情况及证明材料、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情况及证明材料,近三年税表(需能体现研发投入);
(6)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聘用协议、劳动合同书或三方就业协议书(据实提供,如聘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未超过3人,则需全部提供;如超过3人,则自主选择上传3份);
(7)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申报时限
(一)定期申报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申报时长50天,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完成申报的我局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17时;推荐单位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17时;市科技局(含窗口)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17时。
提示:请各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各审核环节审核意见,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再次在系统提交,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二)汇总报送
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审核申报信息后,于12月2日17时前向市科技局报送加盖公章的《区(市)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项目汇总表》及推荐函(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