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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2年科技创新类政策的申报条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重庆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   时间:2022-09-20

 

  本文关键词:重庆,科技创新类政策,科技创新类资金申报

  2022年9月,重庆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发布关于2022年科技创新类政策的申报通知,按照《重庆两江新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要求,2022年科技创新类资金申报条件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可申报科技创新类资金:
  (一)在两江新区直管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三)承租国有楼宇、厂房的,租金、物管费、水电费等费用已足额缴纳,未违反《租赁协议》约定条款;
  (四)未进入法定破产相关程序;三年内未被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及该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等其他失信主体名单;未受到过环保、税务等行政主管部门较严重的行政处罚。
  (五)满足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三、申报材料

  (一)重庆两江新区科技创新类资金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企业申请类目提交,例如:科技型企业奖励提交入库截图或证书;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提交经认定的技术合同、成果转化或市场化结果证明、技术交易费用凭据等相关材料);
  (四)企业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企业认为有需要补充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申报针对2021年期间完成的项目,例如2021年期间首次入库科技型企业此次可申报科技型企业奖励,依此类推。
  (二)同一家企业若同时申请多项科技创新政策奖励,只需提交一套申请资料,所有资料盖公章,一式一份。
  (三)政策第六条,因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已通过两江新区稳企惠企助企纾困政策申报,此次不再申报。
  (四)政策第十条,因2021年度市级研发准备金补助按《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渝府办发〔2021〕47 号)执行,此次研发准备金配套奖励仅针对在市经信委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且申报研发费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按市级补助金额配套。

 

标签: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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