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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1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补助申报条件标准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重庆市铜梁区科学技术局   时间:2022-06-22

 

  本文关键词:重庆,研发经费投入补助,补助申报

  重庆市铜梁区科学技术局发布关于申报2021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补助的通知,为加快推动铜梁建设“成渝地区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创新成果转化基地”,根据有关要求,经研究同意开展2021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补助申报工作。下面来看看补助申报具体有哪些条件要求。

研发经费投入补助申报

  一、申报对象

  1. 在铜梁区依法登记注册,且在2021年进行了研发经费联网直报的规模(限额)以上科技型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其中,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包括:
  (1)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2)特、一级总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
  (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企业法人单位。
  2. 享受研发经费投入补助政策的单位应依法纳税,且2021年度未产生严重失信行为,没有不良网络舆情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和环保责任事故。

  二、补助标准

  1. 2021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达到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且同比保持增长的单位可分别享受3万元、5万元、8万元、12万元的研发投入存量补助;
  2. 2021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达到1000万元不足2000万元且同比增长30%及以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达到2000万元且同比增长20%及以上的单位,可在享受研发投入存量补助基础上,同时享受5万元的研发投入增速补助;
  3. 2021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在1000万元以下的单位无研发投入增速补助。
  申报单位获得区研发经费投入补助不足5万元且向区科技局提交了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鉴证)报告》,区科技局在3000元—5000元的范围内,给予相关申报单位专项审计(鉴证)费用补助。

  三、数据认定来源

  1. 2021年度的研发经费投入额,以经有资质的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审计(鉴证)的研发费用为准。
  2. 2020年度的研发经费投入额,采用该年度在我局申报研发补助的核定金额,如未申报的,以经有资质的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审计(鉴证)的当年研发费用为准。
  3. 如2020年度既未到我局进行研发经费投入核定的,又未提供研发费用专项《审计(鉴证)报告》的,则不享受研发投入增速补助,可给予其研发投入存量补助。

  四、申报材料

  1. 铜梁区2021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补助资金申报表;
  2. 企业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的2021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2021年度《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
  3. 高校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系统上填报的2021年度《R&D经费情况表》;
  4. 科研院所在国家科技统计网站上填报的2021年度《科技课题综合情况表》;
  5. 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2021年度及2020年度研发费用的《审计(鉴证)报告》,申请审计补助的,还需提供2021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鉴证)报告》发票复印件;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021年1月至今有企业名称变更的,还需提供工商变更证明);
  7. 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兑现流程

  1. 区科技局发布2021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补助申报通知;
  2. 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研发经费投入补助申请材料;
  3. 区科技局对申报单位的2021年度及2020年度研发经费申报情况进行初审;
  4. 根据工作需要,区科技局委托相关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申报单位的2021年度及2020年度研发经费投入情况进行复审;
  5. 区科技局就复审通过企业征求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网信办、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保局等单位意见;
  6. 区科技局集体研究形成拟补助计划,并公示5个工作日;
  7.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区科技局会同区财政局按财政资金拨付审批流程完成补助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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