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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成都市疫情期间中小企业融资利息补助申报条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成都市财政金融局   时间:2022-06-02

 

  本文关键词:成都,中小企业,融资利息补助

  2022年6月1日,成都市财政金融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疫情期间中小企业融资利息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根据《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的政策和措施的通知》(天成管发〔2020〕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疫情期间中小企业融资利息补助申报工作。下面来看看申报条件要求。

融资利息补助

  一、申报条件

  (一)工商登记、税收均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中小企业。
  (二)自2020年2月17日起以公司名义通过银行机构取得的新增贷款(包括展期贷款),在2021年2月17日至2022年2月16日期间支付的贷款利息。若贷款不足一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补助。

  二、申报内容

  《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的政策和措施的通知》(天成管发〔2020〕1号)第四项“帮助缓解资金困难”。

  三、申报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7日。

  四、申报资料

  (一)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利息补助申请表;
  注意事项:
  1.“申请补贴的贷款情况”栏:如有多笔新增或者展期贷款需逐笔填写。
  2.“贷款利息”栏:若企业实际贷款利率低于1年期LPR(即3.7%),则按企业在2021年2月17日至2022年2月16日期间实际支付的利息总金额计算;若企业实际贷款利率高于1年期LPR(即3.7%),则按企业在2021年2月17日至2022年2月16日期间以3.7%为利率需要支付的利息总金额计算。
  3.“申请贴息金额”栏:按“贷款利息”栏的50%填写。
  4.“申请贴息金额合计”栏: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银行机构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材料;
  (四)贷款合同及放款的银行回执单;
  (五)疫情期间实际支付利息的银行回执单;
  (六)受疫情影响情况说明;
  (七)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流程

  各企业将申报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全套资料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所属街道办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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