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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温江区创优夺杯资质晋升奖励申报条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温江区企业服务中心   时间:2022-05-19

 

  本文关键词:成都温江,创优夺杯资质晋升奖励,项目申报

  2022年5月18日,四川省成都温江区开始创优夺杯资质晋升奖励申报工作,这是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之一。下面来看看奖励申报有哪些条件要求。

创优夺杯资质晋升奖励

  一、政策依据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9〕1号)第二十八条。

  二、支持对象

  工商注册地在我区的建筑企业或工商注册地不在我区但在我区承揽施工总承包业务的建筑企业。

  三、支持标准

  1、对注册在我区的建筑企业或在温承揽施工总承包业务的区外建筑企业获得“鲁班奖”、“天府杯”、“芙蓉杯”,分别给予项目管理团队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标化工地,分别给予项目管理团队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注册在我区的建筑企业新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资质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申报条件

  1、注册在我区的建筑企业或在温承揽施工总承包业务的区外建筑企业获得“鲁班奖”、“天府杯”、“芙蓉杯”或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2、注册在我区的建筑企业新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资质。

  五、申报材料

  1、温江区建筑企业(建设项目)或在温承揽施工总承包业务的区外建筑企业(建设项目)创优夺杯证书/创建获得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证书或文件;必备
  2、营业执照和建筑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必备
  3、诚信申报承诺书(企业在线下载)。必备

  六、其它说明

  1、申报本政策中的“创优夺杯奖励”受地方经济贡献限制,奖励资金总量累计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在温江区的地方经济实际贡献。申报本政策中的“资质晋升奖励”不受地方经济贡献限制;
  2、申报本政策中的“创优夺杯奖励”须未受到行业管理部门信用处罚或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无因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情形;
  3、本政策条款所涉及补贴资助均为税前。国家、省、市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申报材料”是指申报政策须提供的基本材料,政策主管部门或专家评审小组可要求提供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若后期因审计需要核实,申报单位需配合提供纸质原件;
  5、申报主体原则上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
  6、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请上传清晰完整带有企业公章的彩色扫描件,纸质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7、工商注册地在温江区的本地建筑企业申报此条款须承诺在温江区注册经营年限不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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