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成都温江,存量企业贡献奖励
2022年4月27日,四川省成都温江区组织开展新引进企业贡献奖励申报工作,这是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的政策措施之一。下面来看看奖励申报有什么条件要求。
一、政策依据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9〕1号)第一条。
二、支持对象
工商注册登记为独立法人,且财务结算、税收解缴关系和统计报表关系均在温江区的民营企业。
三、支持标准
按其产生的地方经济实际贡献给予奖励。
四、申报条件
2019年1月1日后新引进落户企业(以下简称新引进企业),不新增占用温江区土地资源的前提下,自签约落地当年起,每年度地方经济贡献500万元(含)以上且持续较上一年度保持正增长的非房地产企业。
五、申报材料
1、与温江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签订的投资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必备
2、企业自申签约落地当年至2021年度的纳税完税证明材料;必备
3、企业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2021年12月产值或营业收入报表(加盖公章);据实提供
4、企业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202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报表(加盖公章);据实提供
5、企业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企业研究发明相关情况的报表(加盖公章);据实提供
6、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加盖公章);必备
7、诚信申报承诺书。必备
其它说明
申报本政策条款受地方经济贡献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