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成都温江,项目申报,项目补贴申报,工业和信息化
2022年4月16日,成都温江区开始了支持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建设补贴申报工作,这是成都市温江区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之一。下面来看看本次项目申报有哪些条件要求。
一、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温府发〔2021〕7号)第六条第(一)项。
二、支持对象
纳入工业投资统计库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
三、支持标准
对列入省级、市级、区级重大项目计划的,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土地款),分别按2%、1、5%、1%的标准,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贴。
四、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须同时满足以下2项条件:
1、对列入区级以上(含)重大项目计划的增资新建(扩建)项目,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场地租赁协议或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6个月内进场开工建设的;
2、在项目申报时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需2000万元以上(含)。
五、申报材料
1、企业上年度纳税申报表(含全年数据);必备
2、项目备案证明(复印件)(企业从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导出该项目备案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上传);必备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发票明细汇总表(见附件);必备
4、带防伪二维码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见附件);必备
5、项目现场及主要设备照片(复印件);必备
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统计库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上传);必备
7、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必备
8、完税发票;必备
9、承诺书及材料真实性说明。必备
六、其它说明
1、申报本政策条款不受地方经济贡献限制;
2、拟进行补助的发票范围:需是固定资产投资的发票,同时不含固定资产税款、土地款、不动产交易费或场地租赁费,不含办公桌椅、办公电脑、办公空调、办公车辆、沙发家具等与生产或配套生产无关事项;
3、拟进行补助的发票时间范围:按项目实际建设时间进行认定,同时需在2020年1月1日至政策有效期内。本次申报票据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4、对列入区级以上(含)重大项目计划的增资新建(扩建)项目,但不需要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场地租赁协议或取得不动产证)的,可依据项目施工许可或装饰装修许可,参照本条政策,由成都医学城(科技园)管委会认定项目是否在6个月内进场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