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德阳,重点实验室市级财政后补助,资金补助标准
2022年4月14日,德阳市科学技术局印发了《德阳市重点实验室市级财政后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为规范德阳市重点实验室市级财政后补助的实施和管理,进一步发挥德阳市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提高使用绩效,对后补助资金的使用制定了相应的标准。
一、什么是财政后补助?
德阳市重点实验室市级财政后补助(以下简称:后补助)是指在德阳市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对德阳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市重)和在德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国重)、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省重)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及建设发展予以相应补助的财政支持方式。
德阳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市重新建和考核评估,并根据结果择优安排后补助。后补助按照“优化经费配置、鲜明激励导向、分类考评支持、引导各方投入”的原则管理和使用。
二、后补助资金给予标准
后补助资金由依托单位统筹使用,用于国重、省重和市重与科技创新活动相关的支出。依托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后补助中提取运行管理费。后补助按照新建、运行两类管理,经费按年度补助的方式拨付,支持如下:
1、新建后补助。
对新建的省重、市重,按相关规定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运行后补助。
建设一年以上的市重均需进行周期评估,周期评估以3年为周期开展。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其中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市重不超过30%。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市重给予10万元奖励。对参加国家级、省级周期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在德国重、省重,给予30万元奖励。
在评估周期内发生严重安全生产事故或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等重大事件,以及违反科研伦理、学术道德、评估材料弄虚作假等科研失信行为,以及无故不参加评估或中途退出评估的市重直接确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