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四川,新经济示范企业,征集申报
2022年4月12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征集2022年四川省新经济示范企业的通知,为积极促进经济稳增长,培育壮大“专精特新”市场主体,按照相关条件要求,公开征集一批符合新发展趋势、创新能力强、示范作用好的新经济示范企业。下面是征集条件要求。
一、征集范围
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产业生态和提升发展能级成效明显,对培育壮大新动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新经济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在四川省内注册登记并实际运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特征明显,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发展导向,对推动构建“5+1”现代工业体系,促进我省经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符合《实施意见》提出的重点发展方向和2022年四川省新经济领域重点方向。
(三)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持续创新能力强,技术领先且市场潜力较大。
(四)新经济相关产品或服务已具备场景化应用条件或已开展市场推广。
(五)企业2021年度新经济相关产品或服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增速不低于15%,占企业同期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上年度纳税额不低于200万元(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减免部分需另行备注,可以合并计算)。得到资本市场认可,企业估值5亿元以上或正实施上市过程中的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六)履行社会责任、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生产经营符合安全环保有关规定,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三、申报材料
(一)四川省新经济示范企业申请表。
(二)四川省新经济示范企业申请报告。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创新开展场景应用或示范应用的相关证明,采购商(集成商)提供项目合同书及项目验收合格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近三年企业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其他相关材料(如近3年财务报表、获奖证书、资格认证证书等复印件)。
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按照材料1-6顺序装订成册,散件概不受理。
四、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按属地管理原则,企业自愿申报,根据申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按程序报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本地申报情况,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材料联合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及财政厅,扩权县企业由市(州)统一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会同财政厅,根据申报情况,按照相关程序评选不超过30户2022年四川省新经济示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