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四川,节能降碳,示范项目
2022年3月2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节能降碳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投入,推动重点行业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22年度节能降碳示范项目征集工作。下面来看看项目征集有哪些条件要求。
一、征集范围
1、重点行业节能改造。
工业企业特别是纳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企业实施的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能效提升、能量系统优化、可再生能源替代、能源管控中心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等节能项目。鼓励5G、数据中心等开展节能技术改造。
2、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
运用数字管理技术、清洁能源替代、集中供热供气、能源梯级利用、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分布式能源、储能等手段推进的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
3、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水泥窑协同处置、废金属、废塑料、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工业废渣资源综合利用等。
4、可再生能源利用。
实施的光伏、风能、新型储能、氢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改造。
5、绿色低碳新兴产业培育。
实施的生产工艺深度脱碳、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绿色低碳改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绿色产品、可降解塑料等节能低碳新兴产业培育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在四川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项目设备投资(含软件)不低于500万元(含)。
3、项目于2019年1月1日以后开工,竣工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后,且截至申报之日已完工,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4、项目涉及的工艺、设备、技术和产品需符合产业、节能、环保等政策要求,开工前获得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开工程序、手续完备。
5、项目年综合节约能源量在1000吨标准煤(等价值)及以上,年减碳量不少于3000吨。
三、工作流程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引导企业、园区开展节能降碳工作,梳理本地区工业领域涉及节能降碳的拟建或在建项目情况,择优列入年度节能降碳示范项目计划,并推荐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
2、对各地区上报的年度节能降碳示范项目,经济和信息化厅纳入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库管理,利用省级工业发展资金对技改后年综合节约能源量1000吨标准煤(等价值)以上且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