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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同城互买‘温江造’产品奖励申报条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2-02-28

 

  
  本文关键词:成都,温江,奖励申报,同城互买,项目申报

  2022年2月26日,成都市温江区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16条政策措施,同城互买‘温江造’产品奖励是措施之一。下面来看看同城互买‘温江造’产品奖励申报有哪些条件要求。

同城互买‘温江造’产品奖励申报

  一、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16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温府发〔2020〕3号)第五条。

  二、支持对象

  采购“温江造”产品的区内非关联企业。

  三、支持标准

  按采购交易金额(不含税)的0.5%,给予采购方最高100万元奖励。

  四、申报条件

  疫情期间采购温江生产制造的产品(含花木产品)货值金额(不含税)合计超过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

  五、申报材料

  1、诚信申报承诺书必备
  2、采购汇总清单及相应佐证资料(如:产品采购合同等)
  3、采购付款发票(和采购汇总清单顺序保持一致)
  4、被采购方汇总名册加盖公章,名册内容含:企业名称、采购货物清单、交易金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
  5、采购支付凭证

  六、其他说明

  1、申报本政策条款不受地方经济贡献限制。
  2、“申报材料”是指申报政策须提供的基本材料,政策主管部门或专家评审小组可要求提供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若后期因审计需要核实,申报单位需配合提供纸质原件。
  3、本政策条款所涉及补贴资助均为税前。国家、省、市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申报主体原则上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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