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知识产权资讯> 科技服务 > 成都市2021年度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申报条件要求

成都市2021年度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申报条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1-12-17

 

  本文关键词:成都,淘汰落后产能项目,项目申报

  2021年12月15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印发成都市2021年度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下面来看看项目申报的具体条件要求。
淘汰落后产能项目

  一、申报条件


  (一)列入2021年省、市政府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任务及计划,工商登记注册且税收关系在成都市的工业企业。

  (二)在2021年12月31日前拆除或废毁落后产能主体设备和生产线,并通过区市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的现场验收。

  (三)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通过整体关闭(包括整厂淘汰)等方式完成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企业,整体关闭(包括整厂淘汰)的企业可将与生产线相关的配套附属设施设备进行资产评估,纳入奖励范围。

  二、申报要求


  (一)同一企业内容相同或相近、已获得中央、省级、市级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未纳入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企业不得申报;2021年12月31日以后完成淘汰的项目不得申报;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中,企业名称必须使用经工商注册的准确名称,即名称与企业公章一致,不能用简称或别称。

  (三)各区(市)县要严格落实过程监管、现场核查验收、资金申报程序,积极指导和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2022年1月10日前将区(市)县申报文件(含项目汇总表)、申报材料1式2份报送市经信局环资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淘汰落后产能补助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二)《成都市淘汰落后产能企业验收意见表》(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设备清单(此清单需与年度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一致)。

  (五)落后产能设备拆前、拆中、拆后照片(复印件);企业停产以及主体设备拆除申请;淘汰落后产能拆除监管证明单(附件3);拆除落后产能设备卖废监管证明单(附件4)。

  (六)企业落后产能设备和生产线评估报告(含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全国统一编码二维码),同步提交电子文档。

  (七)企业诚信申报承诺书。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需准备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参加项目专家评审会的企业,按照要求时间提交1式6套《成都市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申请书》和《落后产能设备和生产线评估报告》。

  附件:

  1.成都市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申请表

  2.成都市淘汰落后产能企业验收意见表

  3.淘汰落后产能拆除监管证明单

  4.拆除落后产能设备卖废监管证明单

  5.诚信申报承诺书

  6.成都市2021年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标签: 项目申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