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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成都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企业(第二批)申报条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1-12-10

 

  本文关键词:成都,项目申报,中小企业发展,成长工程培育

  2021年12月9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成都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企业(第二批)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促进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下面来看看申报成长工程培育企业有哪些条件要求。
成长工程培育企业申报

  一、培育目的


  围绕“5+5+1”现代开放型产业体系,筛选一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成长性中小企业,制定精准培育措施,实施规下企业上规攻坚计划,鼓励企业加快成长壮大、尽早上规,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隐形冠军”方向发展,为培育形成更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对象


  申报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二)符合“5+5+1”现代开放型产业体系发展方向,优先支持认定先进制造业企业。

  (三)2020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0亿元(不含)以下的投产企业和2021年度已投产的新建企业。

  (四)企业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

  三、申报类型


  成长工程培育企业按照生产经营规模,分为三种类型。

  (一)“拟上规”企业。2020年企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不含)以下,2021年营业收入可望突破2000万元的投产企业和2021年度已投产的新建企业。

  (二)“成长型”企业。2020年企业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之间的投产企业。

  (三)“小巨人”企业。2020年企业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之间的投产企业。

  四、认定条件


  (一)新建企业在“培育企业资格申报系统”内填报后,直接纳入培育名单;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培育企业资格申报系统”内填报后,直接纳入培育名单;

  (三)2020年度利税总额为正、利税同比正增长、主营业务收入同比正增长,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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