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成都,社会企业评审认定,项目申报
为了促进社会企业培育发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成都市社区发展治理促进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成都市社会企业评审认定相关条件标准,详情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成都市社会企业评审认定对象为成都市观察社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成都市各级企业登记机关登记且办理社会企业章程备案的公司制企业为成都市观察社会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请成都市社会企业评审认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市场主体类型。
公司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2、宗旨声明。
公司章程应清晰载明具体社会目标(使命)、拟解决的社会问题、商业模式等。
3、经营情况。
连续从事经营活动一年以上,专职受薪人数一般不低于3人。
4、信用状况。
公司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正常申报纳税。
三、认定标准
结合成都实际并参照行业标准制定成都市社会企业的认定标准。党建工作、参与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情况是成都市社会企业评审认定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