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重庆,创业孵化基地申报,项目申报
近日,重庆市决定开展2021年全区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申报认定工作,下面我们来看看本次项目申报认定有哪些具体安排。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8日—10月30日
二、申报对象
江津区内符合《江津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功能、认定条件,且自愿遵守有关管理规定,能够为入驻的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基本的生产经营场地、专业有效的创业服务和一定期限的政策扶持,具有持续滚动孵化和培育市场主体功能的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创业载体。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向区就业和人才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江津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申请表》(附件1)。
2.《江津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服务情况统计表》(附件2)。
3.近2年创业服务开展情况(体现场租减免的资料,导师队伍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创业服务的台账记录等佐证资料)。
(二)审核。区就业和人才中心提出初审意见后,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财政局组织复核并实地考察。
(三)认定。对经复核通过的基地(园区)进行命名认定。并按类型分别授予“江津区创业孵化基地”、“江津区大学生创业园”、“江津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江津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等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