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项目申报,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补助申报
2021年9月6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四川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做好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申报2021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做好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项目2021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申报工作。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要求:
一、适用范围
纳入四川省各市(州)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且2021年在成渝主线高速公路或城乡公共区域或5A级景区竣工投产的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单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单位)按规定时间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州)发展改革委。
(二)市(州)发展改革委对项目单位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并分批次(2021年8月31日、9月25日、10月25日)将项目汇总表(附件1)及审核通过的资料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三)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委托相关专家或四川省充电设施监管平台(暂由托管平台代为执行)对市(州)发展改革委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及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项目将分批次下达补助资金。
三、申报材料
(一)xx充电基础设施项目补助资金申报确认表
(二)xx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接入四川省充电设施监管平台承诺函
(三)xx企业项目补助资金申请承诺书
(四)符合《四川省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的资金申请报告及绩效目标申报表
四、注意事项
(一)若变压器容量小于充电设备报装总功率,视为不能提供充电设备最大功率服务功能,按照变压器容量进行补助。
(二)本次补助资金材料收集时间截止为2021年10月25日24:00,过期不受理任何形式的补交材料。
附件:
1.xx市(州)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汇总表
2.xx充电基础设施项目补助资金申报确认表
3.xx市(州)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接入四川省充电设施监管平台承诺函
4.xx企业项目补助资金申请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