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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成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项目申报条件标准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时间: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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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鼓励企业不断提高创新管理能力、持续开展技术攻关及产品研发,成都市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申报工作,具体申报条件标准请看本文详细内容。

项目申报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1. 对2020年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本级给予15万元奖补。
  2. 对2020年重新认定通过且建立了研发准备金制度、设立了研发机构、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的高新技术企业,市本级给予5万元奖补。

  二、奖补条件

  (一)奖补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纳税关系在我市的企业;
  2. 按要求完成科技部门火炬报统及核准;
  3. 企业自认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12个月内提出补助申请。
  (二)根据市级科技财政资金安排,按照企业申报提交先后顺序逐步解决。

  三、申报材料

  1. 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申报书;
  2. 附件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企业已报送的《2020年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和《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还需提供研发准备金制度建立情况及证明材料、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情况及证明材料,近三年税表(需能体现研发投入);
  (4)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5)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申报时限

  (一)项目实行定期申报,申报时长50天,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完成申报的我局不予受理。
  (二)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17时;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1日17时;市科技局(含窗口)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17时。
  提示:请各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各审核环节审核意见,并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再次在系统提交,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三)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审核申报信息后,分批次向市科技局报送加盖公章的《区(市)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项目汇总表》(附件2)及推荐函(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inno_centerb204@163.com)。第一批次推荐企业名单及推荐函于8月6日17:00前报送,第二批次推荐企业名单及推荐函于9月23日前报送。

  五、有关名词解释

  1. 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至2019年期间从未被认定为高企,2020年首次被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2. 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曾经被认定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再次被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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