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美国,专利侵权,专利侵权判定
美国专利法第271条涉及侵权问题,该条款只是开列了一串侵权行为,并且指出这些侵权行为指向的目标是“获得专利权的发明”,但却没有进一步指出如何判断一项专利是否遭到了侵权。美国法院在解释专利权利要求时,使用了两种证据以供使用。即美国专利侵权如何判定的证据。
一、内在证据。
即由专利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专利审查档案组成。法院要求将所有内在的证据记录加以考虑来决定权利要求的含义。第二是外在证据,包括从字典的定义到专家证据。初审法院的法官有决定是否采纳外在证据的自由裁量权,但是如果内在证据可以对权利要求进行合理解释,则不需要对外在证据加以考虑。
二、字面侵权。
字面侵权是指被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与某一专利的权利要求相比,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具备了权利要求中的每一个技术特征;或者说权利要求里的每一个限定或要素都可以在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中找到,则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构成对该专利的字面侵权。
三、等同侵权。
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长久以来问题最多、争议性最强的当属等同原则。等同理论起源于美国,用于调整日益多样化的发明和专利说明书解释程度之间的界限,通常作为强化专利权的理论根据被使用。
等同侵权是相对于字面侵权而言,其含义是指:被被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与某一专利的权利要求相比,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中的一个或几个要素虽然与权利要求中的限定或要素不一样,但两者只有非实质性的区别;或者说,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中的一个或几个要素等同于权利要求中的某一个或某几个限定或要素,则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构成对该专利的等同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