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川渝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共建知识产权保护“朋友圈”
本报讯(记者 赵诗柯)昨(26)日,川渝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保护新闻发布会在重庆召开。会上,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共同签署《川渝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备忘录》,联合发布《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申请指引(试行)》《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审查指引(试行)》以及《川渝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据悉,两地法院此前已签订川渝自贸区司法合作共建协议,这次签署的备忘录在哪些方面有进一步的合作?备忘录明确,川渝自贸区法院将围绕建立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会商研讨机制、建立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跨域协作机制、共同搭建典型案例发布平台、建立自贸区知识产权多元保护机制、密切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学术交流合作等五个方面,全面加强川渝两地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如何提出行为保全?法官如何进行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申请指引(试行)》明确了申请前的准备、申请材料、申请费用、举证指引、川渝协同等方面内容,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明确、便捷、高效的行为指引。《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审查指引(试行)》明确了行为保全措施的审查目的、审查原则、审查程序、审查内容、救济方式、跨域保护等方面内容,为川渝自贸区法院审查知识产权行为保全提供规范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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