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深圳,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
4月26日,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设立“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
深圳市检察院对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一直来都高度重视。早在2008年就成立了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研究中心,由该院第三检察部专门负责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本次,在值4·26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日之际,又设立“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统一行使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为知识产权提供全方位司法保护。
据介绍,成立该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的职能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负责统筹全市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研究知识产权检察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与市公安局、市中院、市知识产权局等单位的沟通交流,推动形成统一的执法标准,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合力;二是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统一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加大对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的监督,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手段,为知识产权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三是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编写业务指导案例等措施,加强对区院的业务指导,提升全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业务水平。(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通讯员 孟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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