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著作权的期限取决于作品的创作、出版或注册的时间。作品的时长也取决于作品是由哪些人创作的,是多个人创作的,是作为一名员工创作的,还是由其他人或公司指导的。对个人来说,1978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作品,从创作之时起,版权保护期限为70年,至作者死亡为止。若为「共有作品」(由两名或以上作者创作),其期限自最后一位幸存者去世后延长至70年。对租借作品以及匿名或伪造名称的作品,版权保护通常在出版后95年有效,在创作后120年有效,以较短者为准。
对1978年1月1日前创作的作品而言(受1909年版权法保护),期限规则是完全不同的(而且更加复杂)。期限的长短取决于很多因素,包括作品是否“出版”和是否更新版权。一般来说,根据1909年《著作权法》,版权保护从作品的第一次出版开始,有效期为28年,可延续28年,保护期共计56年。在1976年,国会把续约协议延长到了47年,并把可能的整体保护延长到了75年。在1998年,国会又一次将续约条款延长了20年,并可能在95年的保护期内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