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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申请专利哪些情况不能授予专利权?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成都行之专利代理事务所   时间:2021-03-16

 


  本文关键词:成都专利申请,专利申请授权

  成都专利申请哪些情况不能获得专利权?国家为了鼓励创新,大力支持我们申请专利,但专利申请不是随便都能通过的,需要满足一些条件。不满足条件的专利申请是不会授予专利权的。那么成都专利申请有哪些情况是不授权专利权的呢?下面我们来看一看。

成都专利申请

  一、国家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据我国《专利法》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二、不能授予专利权的情况:

  根据《专利法》相关规定,不能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如下: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7、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8、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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