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20年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提交工作将于近期开展,为做好报告提交工作,现将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范围
四川省内2020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
二、提交时间及方式
2021年3月1日至31日期间,各机构自行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提交年度报告。
三、提示事项
1.系统将于2021年4月1日自动公示各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年度报告的,系统将自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机构需提交年度报告及情况说明,经审核通过后才能移出。
2.专利代理机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将被列入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请相关专利代理机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度报告,并对报告信息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服务业促进处 江利娟
联系电话: 028-85577275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2021年2月1日
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行之知识产权仅做信息分享,如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