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中国移动公司发布的3个宣传视频分别涉嫌侵犯了自己享有版权的3个剧本的修改权等权利,北京博纳风行公司将中国移动公司起诉至法院。
对于此案,一审法院认定中国移动公司构成版权侵权并需赔偿经济损失等3万元。一审判决后,中国移动公司与博纳风行公司均提起上诉。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该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了两个上诉人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判决。
在中国移动公司是否侵犯《先心病童故事》著作权问题上,西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廖某正、王某成和吴某在该剧本创作过程中,存在共同创作的合意,均为该剧本的作者,中国移动公司使用《先心病童故事》剧本获得了王某成的许可。因此,被诉视频《你的随手转发,也许就可以救助一个先天病儿童》未侵犯原告对剧本《先心病童故事》的著作权。
在《一辈子生活在中缅边境的深山,她只有一个愿望》《这个视频看哭上万人……》两个视频是否构成侵权问题上,西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案证据表明,博纳风行公司系剧本《独龙族姐妹》《10086话务员的故事》的著作权人之一,有权就他人侵犯该剧本著作权的行为提起诉讼。通过比对分析,可以认定被告视频和原告剧本在主要人物设置、故事情节等方面存在实质性相似,被告侵犯了原告对剧本享有的修改权、复制权和摄制权。
近年来,侵犯著作权的案例不在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