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高企有效期是三年,高企税收优惠减免期也是三年,看到这里相信很多企业都会认为高企有效期就是高企税收优惠减免期,然而事实上它们是有区别的。下面行之小编就带大家重新认识下它们。
一、高企有效期和高企税收优惠期含义
1、高企有效期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2、高企税收优惠期
企业通过高企认定后,就可以享受高企税收优惠政策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因此高新技术企业也是按年享受税收优惠。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高企有效期是从一个具体的日期算起的,及发证日期算起有效期3年;而高企税收优惠期限是按纳税年度计算的。因此,两者之间就存在一个时间差,高企有效期就不能简单的说是税收减免期。
二、如何确定享受高企税收优惠的起止时间?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
举例说明:
某高企发证日期是2018年10月25日,那么该企业享受高企税收优惠政策的年度就为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三个年度。
按照上述原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发放当年已开始享受税收优惠,则在期满当年应停止享受税收优惠。
但鉴于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仍有可能处于有效期内,且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可能性非常大,为保障高新技术企业的利益,实现优惠政策的无缝衔接,公告明确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内,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可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则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举例说明:
该企业高企证书到期时间为2020年10月24日,那么该企业2020年季度预缴税收仍可以按高企税收优惠15%的税率预缴。
接下来该企业等待重新认定结果,如果2020年底前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那么2020年度可继续享受高企税收优惠;如果2020年年底前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就应按25% 的税率补缴少缴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