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企业认证高企以后可以享受15%的高企税收优惠,这么大的优惠是很多企业都梦寐以求的,然而我们发现有一些企业却主动放弃了高企税收优惠政策,这是问什么呢?这主要是这三方面的原因。
一、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更划算。
例如:某高新技术企业A公司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该企业同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1、选择高企税收优惠:应纳企业所得税 50×15%=7.5万元;
2、选择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应纳企业所得税 50×20%×50%=5万元。
很显然,A公司选择适用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更少。
特别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的范围更广了,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只要同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从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考虑,往往都会选择适用小型微利企业优惠,而不选择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复杂。
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的规定,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经过自我评价、注册登记、提交材料、专家评审、认定报备、公示公告等一系列复杂程序。
尤其是提交材料环节,企业需要知识产权和科研成果相关材料、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等若干资料,企业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来准备相关资料,整个申报过程让不少企业经办人员感到疲惫不堪。
三、企业担心被税务机关后续抽查。
出于对税收优惠后续监管的需要,有些地方的税务机关会在加强服务的同时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的涉税风险监控,防范企业弄虚作假,违规享受税收优惠。因此,高新技术企业被税务机关抽查的概率往往比一般企业要大得多,确实有部分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因为数据不实等多种原因被取消优惠或取消资格,以及受到其他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