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很多设计师版权意识不强,容易侵权并且给自己,甚至是自己所在公司造成损失。因此,本期行之集团将分享有关个人平面设计与版权问题的相关知识。
1.什么是平面设计?
平面设计(graphic design)也称为视觉传达设计,是以“视觉”作为沟通和表现的方式,透过多种方式来创造和结合符号、图片和文字,借此做出用来传达想法或讯息的视觉表现。
平面设计师可能会利用字体排印、视觉艺术、版面(page layout)、电脑软件等方面的专业技巧,来达成创作计划的目的,平面设计通常可指制作(设计)时的过程,以及最后完成的作品。
平面设计的常见用途包括标识(商标和品牌)、出版物(杂志,报纸和书籍)、平面广告,海报,广告牌,网站图形元素、标志和产品包装。例如,产品包装可能包括的商标或其他的艺术作品、编排文本和纯粹的设计元素,如风格统一的图像,形状,大小和颜色。
平面设计除了在视觉上给人一种美的享受,更重要的是向广大的消费者传达一种信息,一种理念,因此在平面设计中,不单单注重表面视觉上的美观,而应该考虑信息的传达。
平面设计主要是有以下几个基本要素构成:
A.创意
创意平面设计的第一要素,没有好的创意,就没有好的作品。创意中要考虑观众、传播媒体、文化背景三个条件。
B.构图
构图就是要解决图形、色彩和文字三者之间的空间关系,做到新颖,合理和统一。
C.色彩
好的平面设计作品在画面色彩的运用上注意调和、对比、平衡、节奏与韵律。
不管是报刊广告、邮寄广告、还是我们比较经常看到的广告招贴等,都是有这些要素通过巧妙的安排、配置、组合而成的。
2.平面设计的版权问题
我们知道,很多设计师在完成自己的设计作品后,都希望能将其售卖。大部分情况下,设计师在售卖的过程中,买方都会要求出具版权权利人证据,即该平面设计作品
版权登记证书,以此证明该作品权属归设计师。
根据我国的著作权版权法,一件作品自完成,其设计者即拥有了该作品的著作权版权。
按常理来说,当我们创作了一件作品就下意识认为自己拥有了该作品的版权,不需要登记拿证,甚至觉得即使涉及侵权问题,在打官司时自己也有理有据,足以维权。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一旦打起官司,侵权人在法庭上往往选择的是否认你的看法,在双方都有证据的情况下,领取原创设计确权作品证书的维权力度更大,在拥有证书后通过律师法庭调解,也能迅速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所以行之集团建议所有设计师在设计作品后,尽快为自己的作品
申请版权,那设计师的设计作品该申请什么版权呢?
答案很简单:美术作品版权。
3.个人平面作品如何申请版权
一、个人平面设计作品属于美术作品著作权版权范畴
根据中国版权局登记中心关于美术作品著作权版权登记,美术作品著作权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的作品登记。
二、个人平面设计作品版权登记主体
根据《著作权法》和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
三、个人平面设计作品版权登记需提供文件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为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2、作品样本
3、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4、权利归属证明
5、作品创作说明书
6、委托书
7、法人作品创作证明
8、其他证明材料
4.平面设计
版权登记的意义
1、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2、有利于作品、作品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
3、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其中的“在先权利”就包括了著作权。现实中,存在大量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作为商标抢注的案例,但由于作品创作具有证据难以保留等特点,权利人在维权过程中很难提供证据来证明其享有在先著作权。而在先案件中的先决问题,因此如何证明享有在先著作权便成为此类案件的重点和难点,即证书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证据。
所以,当权利人完成某一作品时,不仅要注意保留作品的设计原稿、委托设计合同及其他公开发表的证据材料,还应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以减轻后续著作权纠纷中的举证难度。
另外,设计师在申请美术作品版权登记的同时,建议同时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因为著作权登记证书证明著作权归属,而商标注册证明涉案作品的创作时间,两者相结合,是维权非常常用和有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