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科技奖最重要的工作是准备和撰写申报书(有些奖项是推荐或提名的,本文用申报书来统称此类获奖材料)。大多数法官依赖短期内对项目宣言内容的短期快速审查、对项目宣言内容的快速审查、对结果的第一印象、对结果的第一印象、对科学和技术内容的了解和结果的水平。因此,申报书的撰写质量直接影响到成果最终获奖与否。提高奖赏率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写出宣言。
申报书的撰写思路
1. 必须找出行业或者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者技术瓶颈
在撰写申报书之前,必须弄清楚本领域当前生产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或者技术瓶颈是什么?首先要梳理清楚这些问题或瓶颈,对照一下自己成果有哪些创新,再开始动手整理材料。
2. 必须在众多突出问题中找准本成果所解决的科学问题
可能有很多影响行业生产发展的问题,既有科学问题,也有政策问题。科技奖奖励的是解决了科学问题的创新性成果,政策问题属于社会科学,不在科技奖励之列,而且很多社会问题也并非科学家所能解决。生产上这个突出问题之所以没有解决,必然隐藏着某些科学问题。优秀的科研成果从整体研究思路的提出,到每一个创新点的凝练,都必然蕴藏着科学问题。只有具备解决科学问题的创新,才能算是科技创新点。所以,撰写成果申报书时一定要从自己的研究成果出发,对行业存在的科学问题进行仔细梳理,行业可能存在很多科学问题和瓶颈,每个团队的研究领域有限,不可能把所有科学问题都能解决。所以,撰写申报书时,必须把成果自身解决了哪些科学问题一一找出。
3. 创新点与成果自身解决的行业关键问题必须一一对应
没有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研究结果,只能称之为科研工作的过程产物,不能说是科技创新。所谓科技创新,必须是解决了行业存在的科学问题,而且由于这些科学问题的解决,引领了行业科技进步或者生产发展。反过来说,行业科技进步了或者生产发展了,是因为成果自身解决了这些科学问题或技术瓶颈。两者之间必须有着逻辑上的因果关系。在描述成果创新内容时,不能只是一味强调研究结果的重要性,而是必须突出成果创新在方法和技术手段方面的先进性与创新性。
4. 申报书必须是具有创新性、贡献性,是科研工作的高度凝练与总结
一个科学家一生在某个专业领域可能做了许许多多的研究工作,但具有社会贡献的创新性工作,可能也就只有一小部分。科技奖励申报书要讲的就是这一小部分能打动别人的科技创新的故事。所以,成果申报书不是一个科学家一辈子科研工作的总结,不能把什么都往里面装。把与解决行业或者生产问题无关的研究内容装进申报书,看起来有厚度、有体量,但这只能叫堆积或者拼凑。
5. 必须给同行报奖留有空间,申报书的创新内容切勿面面俱到
许多成果的申报书,内容很多很杂,给人的错觉似乎这个成果获奖后,同行们都可以偃旗息鼓无内容可报奖了。岂不知这极易引起同行反感、质疑甚至刁难。还有的申报书虽然涉及创新内容较多,但是每一部分都不深入、不仔细,为了追求厚度或者体量,把一些和关键创新点直接关联度不大或者毫无关联的专利、论文、获奖、第三方评价等支撑材料堆积其中,这实际上也属于一种堆积与拼凑。所以,申报书的内容一定要体现解决了核心问题的关键技术创新,毫不相干或者关联度不大的内容和支撑材料要坚决舍弃,务必做到精简、瘦身。
6. 各部分创新之间必须有一条关系严谨的逻辑主线
申报书不论薄厚,体量不论大小每部分都得有科学问题。创新再多,每部分之间都得有必然的逻辑关系。也就是说,整个成果每部分必须有环环相扣或者递进式的逻辑关系。这种关系是一个一气呵成的完整的逻辑链条,上游创新点是实现下游创新点的基础和支撑,下游创新点是实现上游创新点的进一步升华,缺损一个环节,前后无法互相支持,就可能给整个成果造成硬伤。所以,成果的创新内容不能仅仅是单纯的毫不相干的内容相加或者平行罗列在一起,更不能采取拉郎相配的办法,把根本不存在任何合作关系的研究单位的毫无逻辑关系的创新内容,临时拼凑在一起。
7. 申报书在语言文字表述上必须“让同行看着有水平、让外行看着有高度”
很多科技奖励都要经过网络评审,而网络评审主要是网评专家一个人在计算机终端按评审标准对成果申报书进行背靠背审阅打分。网评专家的选择原则是“专家跟着学科走”,成果涉及什么样的学科,就有可能抽到什么样的专家。每个成果都会不可避免地面对许多非小同行专家,甚至是大外行专家。一般来说,评审专家中同行少、外行多,由于专业有差距,80%以上专家有可能看不懂你的申报书。所以在语言文字表述上,如何能打动80%的外行专家并使其投赞成票,是报奖成功与否的关键。因此撰写申报书时,语言文字不能太过于专业或者学术化,要尽力做到让80%的专家看懂80%的内容即可,亦即“让同行看着有水平、让外行看着有高度”。
关于报奖种类
国家科技奖含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三大奖,报奖前要充分分析成果自身特点,选准最适合本成果的奖种类别。如果成果偏重理论创新,即对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有新的发现和阐明,或者形成了新的理论体系,有重要的理论文章支撑,则更适合于申报自然科学奖。自然科学奖是在自然探索认知领域的理论和基础研究的重大发现,属于少数人,获奖者小众。如果成果偏重技术创新,比如在科学技术研发中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并突破技术瓶颈,据此形成了发明专利,且该发明专利是成果的核心,此类成果适合于申报技术发明奖。如果成果掌握核心技术并进行集成创新的程度高,或偏重于方法创新,在研究方法、设计思想、技术方法有实质性突破、改善,或者在基础数据的搜集、综合分析上有创造性、系统性的贡献,此类成果更适合申报科技进步奖。
一、关于自然科学奖
1. 自然科学奖的申报条件
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所谓重大科学发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1 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是指该项自然科学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者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且主要论著为国内外首次发表。
1.2 具有重大科学价值。一是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创见,或者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创新;二是对于推动学科发展有重大意义,或者对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1.3 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是指主要学术论文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满三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被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尤其是重要学术期刊以及学术专著所正面引用或者应用。
1.4 完成人条件。完成人应当是相关科学技术论文或著作的主要作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提出总体学术思想、研究方案;发现重要科学现象、特性和规律,并阐明科学理论和学说;提出研究方法和手段,解决关键性学术疑难问题或者实验技术难点,以及对重要基础数据的系统收集和综合分析等。
2. 评审标准和授奖人数
2.1 特等奖标准。国家自然科学奖对于原始性创新特别突出、具有特别重大科学价值、在国内外自然科学界有重大影响的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授奖人数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确定。
2.2 一等奖标准。在科学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发现的自然现象、揭示的科学规律、提出的学术观点或者其研究方法为国内外学术界所公认和广泛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相关学科的发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5人,单位不授奖。
2.3 二等奖标准。在科学上取得重要进展,发现的自然现象、揭示的科学规律、提出的学术观点或者其研究方法为国内外学术界所公认和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其他分支学科的发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5人,单位不授奖。
二、关于技术发明奖
1. 技术发明奖的申报条件
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包括各种仪器、设备、器械、工具、零部件以及生物新品种等)、工艺、材料(包括用各种技术方法获得的新物质等)及其系统(指产品、工艺和材料的技术综合)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仅依赖个人经验和技能、技巧又不可重复实现的技术,不予授奖。所谓重大技术发明,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1 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是指该项技术发明为国内外首创,或者虽然国内外已有但主要技术内容尚未在国内外各种公开出版物、媒体及其他公众信息渠道发表或者公开,也未曾公开使用过。
1.2 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是指该项技术发明与国内外已有同类技术相比较,其技术思路、技术原理或者技术方法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主要性能(性状)、技术经济指标、科学技术水平及其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和意义等方面综合优于同类技术。
1.3 具有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项目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是指该项技术发明成熟,并实施应用3年以上,取得良好的应用效果。注意,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政府审批才能推广应用的产品和设备,批文年限应当至少已满3年;不需经过法律法规批准的技术和产品,其主体发明技术至少推广应用已满3年(并非发明专利批准生效须满3年以上)。
1.4 完成人条件。完成人应当是该项技术发明的全部或者部分创造性技术内容的独立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必须有自己的核心发明专利。
2 评审标准和授奖人数
2.1 发明特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对原始性创新特别突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显著优于国内外同类技术或者产品,并取得重大经济或者社会效益的特别重大的技术发明。国家技术发明奖的特等奖授奖人数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确定,不授予单位。
2.2 发明一等奖。属国内外首创的重大技术发明,技术思路独特,主要技术上有重大的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同类技术的领先水平,推动了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已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6人,不授予单位。
2.3 发明二等奖。属国内外首创的重大技术发明,技术思路新颖,主要技术上有较大的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6人,不授予单位。
三、关于科技进步奖
1. 科技进步奖的申报条件
1.1 技术创新性突出。在技术上有重要的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或者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装备和改造,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传统产业,增加行业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行业的领先水平。
1.2 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所开发的项目其主体技术经过3年以上较大规模的推广应用,产生了很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或者社会价值,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做出了很大贡献。注意,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政府审批才能推广应用的产品和设备,批文年限应当至少已满3年;不需经过法律法规批准的技术和产品,其主体技术至少推广应用已满3年。
1.3 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项目的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对行业的发展具有很大作用。
2科技进步奖完成人和完成单位的条件
2.1 完成人的条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设计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中做出重要贡献;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做出重大技术创新;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在高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前3位完成人应当有自己的重要专利或论文。
2.2 完成单位条件。应当符合在项目研制、开发、投产、应用和推广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成果的完成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主要事业和企业等单位。各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得作为科技进步奖的完成单位。
3. 科技进步奖成果分类
3.1 技术开发类成果。是指在科学研究和实施技术开发项目活动中,完成了重大科学技术创新,或完成了具有重大市场实用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成果转化,取得大面积推广应用,创造了显著经济效益。
3.2 社会公益类成果。是指那些在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科学技术普及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自然资源调查和合理利用、自然灾害监测预报和防治等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经过实践检验,取得了的重大成果及其应用推广,创造了显著社会效益的成果。
4. 科技进步奖的评审标准和授奖人数
4.1 技术开发类成果一等奖。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际同类技术或者产品的先进水平,市场竞争力强,成果转化程度高,创造了重大的经济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作用。国家科技奖一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授奖单位不超过10个。
4.2 技术开发类成果二等奖。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同类技术或者产品的水平,市场竞争力较强,成果转化程度较高,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较大意义。一般来说,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10人,授奖单位不超过7个。
4.3 社会公益类成果一等奖。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际同类技术或者产品的先进水平,并在行业得到广泛应用,取得了重大的社会效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重大意义。一般来说,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授奖单位不超过7个。
4.4 社会公益类成果二等奖。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同类技术或者产品的水平,在行业较大范围应用,取得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较大意义。一般来说,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10人,授奖单位不超过7个。
4.5 科技进步特等奖。原始性创新特别突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显著优于国内外同类技术或者产品,并取得重大经济或者社会效益的特别重大的技术发明成果,可授予特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特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50人,授奖单位不超过30个。
四、关于创新团队奖
国家科技奖设有优秀创新团队奖,其性质属于集体成就奖。国家科技进步奖自2013年起增设创新团队奖励,每年奖励数量不超过3个,等同于科技进步一等奖,每个团队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授奖单位不超过10个。
1. 创新团队的定义
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以团队协作为基础,依托一定的科研平台,围绕一个学科、领域或某个研究方向,进行长期合作研究与开发,取得重大原创性成果并具备持续创新能力,得到同行公认的科研群体。
2. 创新团队的申报条件
2.1 符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研发领域国际领先。创新团队应是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且在行业或学科领域内得到公认的优秀研究团队,团队的研究方向属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或国际重大科技前沿热点问题,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国际领先,拥有经授权并有效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已取得多项惠及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国防建设和基础研究的重大原创性成果。
2.2 能够持续创新,社会服务能力强。创新团队应实现人才聚集、资源整合度以及开放度高,队伍结构合理,组织管理先进,机制运行良好,支持单位能够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平台,团队持续研发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强,具有能够长期保持国家科技创新团队荣誉的实力和条件。
2.3 领军人物业界公认,具有深厚的学术创新思想。创新团队带头人应为业界公认的国家级学术带头人,或担任过本创新团队主要研究领域方面的重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或核心技术负责人,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
2.4 过去和现在一直在做出重大贡献。创新团队应在本团队研究方向、领域内取得持续突破和长期累积成就;团队成果曾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不应仅以单个获奖项目成果作为主要支撑;团队成员曾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不应仅以最高奖获得者获奖时所依托的成果作为主要支撑;团队在获奖励后做出了许多后续贡献。
3. 创新团队的评审标准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3.1 建设与运行管理。团队建设及其运行管理能力,包括团队规模与组成结构、运行管理机制与规章制度、文化建设、人才梯队建设和激励机制等情况。
3.2 创新能力与科技水平。已经取得的科学发现、技术创新等成果的创新性,研发难度和复杂程度,与国内外同类成果相比的先进程度,对学科建设、技术进步、行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等。
3.3 业绩水平与学术影响力。完成科研任务、取得的业绩及国内外学术界影响,包括学科带头人水平、承担完成科研项目、取得标志性成果、发表论文专著、获得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科技合作交流,获得科技奖励、社会荣誉、第三方评价情况等。
3.4 研发规划与发展前景。今后的研究方向及重点任务,包括与国家经济和科技中长期发展战略的符合度及预期成果的创新性等。
3.5 条件支撑与保障能力。拥有重点实验室等平台情况,依托单位支持条件,平台及资源共享水平,以及为社会服务的能力等。
3.6 成果转化与产业贡献。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包括推广应用、已取得经济效益、支撑服务政府管理决策、如何撰写科技奖励申报书对产业科技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等。
申报科技奖励成功与否,成果本身的水平占主要因素,但报奖前的准备工作同样意义重大,故有“七分研究内容,三分艺术加工”的说法,“生分艺术加工”不是弄虚作假,也不是哗众取宠,是在充分了解成果创新内容与贡献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各个奖种的申报标准与条件,精准选择奖项,量体裁衣,有的放矢,努力凝练提升申报书的质量。通过这样的“加工”,优秀的成果才更容易脱颖而出,金子才会闪耀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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