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是三种专利类型(发明、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中的一种,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指对物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作出的革新设计,亦称“小发明”“小专利”。
专利特点
1、实用新型专利要求产品必须有可以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因为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要求这个产品应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并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2、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更强调实用性和实用价值。
3、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授权快、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低。
专利期限
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从申请日起算。
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期限届满终止: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专利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TIPS:
实用新型和
外观设计专利我们国家实行的都是初步审查制,只要手续、文件齐备,就会给申请人授权下发专利证书,没有经过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程序。这样简洁的程序能够减轻审批的压力和减少审批的时间,但是也造成了专利数量多但质量低的问题。
技术的创新关系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国家的对外竞争水平,重视知识产权可以推动公司的发展,因此只有合理地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才能找到在鼓励技术创新与维护公平竞争之间的平衡点,从而促进公司技术进步,促进创新型国家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