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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类票据审核报销的说明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   时间:2020-09-14

 

  需科技处审核的票据类型
  报销以下三种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类费用时,由科技处审核相关票据:
  (1)申请费
  (2)代理服务费
  (3)授权缴纳的费用
  其他日常科研产生的票据,无需科技处审核,直接到财务处报销。
  2
  审核办理流程
  确需科技处审核的票据,按照以下三步办理:
  (1)由发明人员登录科技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管理系统,
  (2)在成果管理部分“用章新增-专利票据报销”栏,将“报销票据+款项明细单”同时上传系统,等待科技处审核。
  款项明细单,需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委托代理公司的财务专用章,且与报销票据所述的款项,具有直接对应关系。
  (3)待审核通过,发明人员在系统内打印《经费报销单》,连同报销单据,一并送交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3
  其他事项
  按照一事一办原则,不同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成果产生的财务票据和款项明细单,应当分别上传管理系统申请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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