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是《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英文缩写,是有关专利的国际条约。根据PCT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专利申请,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
企业为什么要申报PCT
1、范围广:企业可以在
PCT专利申请后,只需提交一件“国际”专利申请,即可在为数众多的国家中的每一个国家同时要求对此发明进行专利保护,国外专利申请成功后,有多个国家进行专利保护,即专利申请后,其保护的条款较多,可以全方位多、角度地保障企业的切身利益。
2、节省开支:企业通过PCT提出国际申请比直接向相关国家提出申请可以多18个月时间考虑。详细的为:通过PCT提出国际专利申请,专利申请人可以在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后的二十个月内办理国际专利申请进入每一个国家的手续;如果要求了国际初步审查,还可以在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日后的三十个月内办理国际专利申请进入每一个国家的手续,这样可以将优先权的期限从12个月延长到20-30个月。利用这段时间,企业可以对市场、对发明的商业前景以及其他因素进行调查,在花费较大资金进入国家阶段之前,决定是否继续申请外国专利。
3、风险低:PCT专利申请要经过国际检索单位的国际检索,得到一份高质量的国际检索报告。该国际检索报告给出一篇或多篇现有技术文件,使得企业既可以了解现有技术的状况,又可以初步判断发明是否具备授予专利的前景。如果该国际初步审查报告表明,该发明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则企业可以考虑不再进入国家阶段,以便节省费用;如果该国际初步审查报告表明,该发明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则专利申请人很有可能会得到一个“强”专利,从而考虑进入国家阶段。此种评价高的国外专利申请后,其专业权的维持时间更长,这在无形当中更加大了企业或个人的利益,避免重复申请,可以极大的节约专利申请投资以及节约申请耗时。
4、时间及费用:PCT国际专利申请只需向受理局而不是向所有要求获得专利保护国家的专利局缴纳专利申请费用,简化了缴费手续。国外专利申请可以使用汉语、英语及俄语等多种语种,一般来说国外专利申请其专利权大部分是因期限届满终止,所以它会在较长时间内保持行业内的权威性,整体来说国外专利申请的手续也更加简单、费用更低、保护性更强。
申报流程
国际阶段程序
PCT国际申请的第一阶段是国际阶段,包括国际申请的受理、形式审查、国际检索和国际公布等必经程序以及可选择的国际初步审查程序。
国际申请的提交
1、可以提交本国国内专利申请/或直接向国际申请受理局(国际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递交PCT申请。
2、若已经在中国国内提交了专利申请的,想要向外国申请专利的,需要自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向国际申请受理局提交PCT申请的。
3、国际申请还可以以一件在先的国家申请为基础要求优先权,但必须在请求书中提出优先权请求,写明在先申请的国家,日期和申请号。
4、提交国际申请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这些文件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撰写,并且应当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留在受理局(受理本),一份送国际局(登记本),一份送国际检索单位(检索本)。
5、提交国际申请需要缴纳的费用,包括传送费、检索费和国际申请费。三种费用都向受理局缴纳,其中传送费由受理局留存,检索费转交检索局,国际申请费转交国际局,所有费用均应在国际申请日起1个月内缴纳,费用缴纳方式:面交、银行汇款、授权账户扣款、网上缴费平台。
6、PCT受理局将对受理的PCT申请的文件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审查合格后将PCT申请文件分别送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和国际检索单位。
国际检索
1、自优先权日起9个月或国际申请日起3个月内,国际检索单位检索现有技术文件,出具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国际检索是PCT国际申请的必经程序,申请人按规定缴纳了检索费,就会启动检索。
2、在国际阶段,申请人会收到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国际检索报告将列出一篇或多篇现有技术文件,书面意见则对要求保护的发明创造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提出初步的、无约束力的意见,使得申请人既可以了解现有技术的情况,又可以初步判断专利申请是否具备授予专利权的前景,为申请人决定如何采取下一步行动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3、若有对权利要求修改的需求,可以在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或自收到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起2个月内,根据条约19条规定,直接向国际局提出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
国际公布
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满时,国际局将对国际申请进行国际公布。申请人可以请求国际局提前予以公布,但需要申请人缴纳相应的费用后才能进行提前公布。
国际初步审查(可选择程序)
1、根据《专利合作条约》规定,国际初步审查程序不是强制性的,参加条约的国家如果是受条约第二章约束的,其申请人可以请求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对其申请进行国际初步审查。自优先权日起22个月或自收到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书起3个月内,申请人可请求进行国际初步审查。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应当在优先权日起28个月或者自启动国际初步审查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国际初步审查报告。
2、国际初步审查的目的是为了就该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提出初步的意见。该审查意见对各个“指定国”没有任何约束力。但是,PCT规定的标准是当前国际上通用的标准,而且该审查意见是由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在国际检索的基础上做出的,所以该报告应当是比较可靠和可以依赖的。因此,专利申请人可根据报告的内容能够提前了解发明是否具有授权的前景,进而考虑是否要进入国家阶段,因为一般进入国家阶段的费用要远高于国际阶段的费用,若依据国际初步审查报告而放弃向外国申请专利,则可以节省大量费用。
注意: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国际检索单位、国际初步审查单位,接受中国公民、居民、单位提出的PCT国际申请,中国个人或单位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的PCT国际申请,国际阶段中除国际公布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统一进行外,其它程序都在中国专利局里进行。
国家阶段程序
进入国家阶段的程序不是自动发生的,必须由申请人来启动,申请人必须在自优先权日30个月(在某些国家可能是20个月)内办理进入指定国国家阶段的手续。国家阶段在申请人希望获得专利权的国家的专利局里进行,包括办理进入国家阶段的手续和在各指定局或选定局里进行审批程序,进入国家阶段后,需要根据各国规定递交国际申请文件的译本(该国的官方语言)和缴纳规定的国家费用,然后由各国专利局按其专利法规规定对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申报注意事项
1、根据中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人申请外国专利的,首先应当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然后方能申请外国专利。
2、若申请人有意委托代理机构办理PCT专利申请的,最好在优先权期限到期前两个月前办理委托手续,以免因时间紧迫而增加申请费用。
3、申请人可通PCT途径同时申请中国和外国专利。根据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第一次申请即提出PCT国际申请的,该申请的指定国应包括中国。
4、根据PCT的规定,在任一成员国提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后,12个月内可以向所有的成员国提出申请---相当于在所有成员国提出申请并要求优先权。
5、按时缴纳费用:申请人应自国际申请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传送费、检索费、国际申请费(适用时,缴纳国际申请附加费)。费用缴纳方式:面交、银行汇款、授权账户扣款、网上缴费平台。
6、留意PCT申请的时间期限:从提交PCT申请,到进入国家阶段,每一个步骤都有一定的时间期限,申请人要特别注意,不要错过。
以上是PCT国际专利申请的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引起每个申请人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