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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创作可以进行版权登记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   时间:2020-08-26

 

  随着中国经济水平的发展和人民教育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利用所学知识,进行多种形式的创作,极大的丰富了我们的文化生活。但文艺作品的增加和传播速度的加快,令版权侵权行为越来越多,虽然国家花大力气进行了侵权整顿,但只能暂时控制这样的行为。想要对自己的作品进行版权保护,最好还是按照正规程序,进行相应的版权登记。

  依照中国法律规定,版权在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虽然版权登记不是取得版权的前提条件,但发生版权纠纷时,版权登记证明文件可作为行政处理或诉讼的证明文件。而不同的创作,也由不同的行政部门分管:
  1、计算机软件,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负责登记。
  2、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如文字、美术、摄影、电影、音乐、建筑作品及工程设计图等),由省级版权登记部门负责登记。
  3、数字作品版权登记,可以选择在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平台登记备案,也可选择在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如数字指纹、数字水印技术、反盗载技术、融合可信时间戳技术、公证邮箱等)等可信赖的大众版权认证中心存证。
  可登记保护的作品类型:
  1、文字作品(小说、诗词、散文、论文、速记记录、数字游戏等)
  2、口语作品(讲课、演说、布道等)
  3、音乐作品
  4、戏剧或音乐戏剧作品
  5、哑剧和舞蹈艺术作品,
  6、美术作品(绘画、书法、版画、雕塑、雕刻等)
  7、实用美术作品(产品包装设计等)
  8、建筑艺术作品
  9、摄影艺术及电影作品
  10、与地理、地形、建筑、科学技术有关的示意图、地图、设计图、草图和立体作品。
  这些作品的记录形式也并不限制,同时也会根据记载信息的形式进行及时更新。由此可见,能够申请版权保护的创作品类型十分多样,由于版权与专利权相辅相成的关系,为自己的作品申请相应版权保护,能够有效的维护创作者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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