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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初审公告和商标注册公告有什么不同?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   时间:2020-08-14

 

  商标注册是获得商标专用权的一个过程,在商标注册流程中,会经历商标初审公告和商标注册公告两个阶段,这两个阶段代表着商标注册进行到哪种程度了,有哪些不同?


  ★商标初审公告
  商标初审公告是指,对于申请注的商标,商标局审查后,认为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允许其进行商标注册,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也是作为对商标申请人的通知。
  但是,初审公告出来之后,并不代表商标注册成功了,此时商标申请人尚未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

  经初步审定的商标,需要经过3个月的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如认为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有关规定,均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商标注册公告
  商标注册公告即是通过了商标局核准,予以注册的商标。
  有可能是商标在初步审定公告3个月后没有被提异议,也有可能是申请商标被异议但经过裁定异议理由不成立,商标局核准注册该商标,并予以公告,同时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此时,商标注册人已正式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商标初审公告和商标注册公告代表的商标注册流程时间点不同,商标的权利状态也不同。
  商标经过初步审定之后,之所以要设立3个月的公告期,目的在于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损害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的利益的情况,可以及时提出异议,使得商标的审查及注册公正公平。
  那么,如果错过了初审公告期,没有及时提出异议,使得商标得以注册,是不是就没有办法撤销该商标了呢?
  若注册商标损害了你的在先权利,即使商标已经注册公告了,那么你也可以通过申请商标无效宣告来处理。
  企业可以做好商标监控,一旦发现与自己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及时提出异议或无效,保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标签: 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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