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基于此,作品不管是否发表,是否登记,作者都享有著作权。
虽然如此,大部分作者为了防止日后侵权发生一般还是将自己的版权作品进行备案登记,目前版权登记采取的是备案制,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并不进行实质审查。
虽然版权登记是备案制,但是在版权登记过程中仍然会有一些审查规则,如果违反官方的相关规定,会导致版权登记遭遇补正,如果无法按照官方的要求进行修改,则会导致版权登记无法顺利完成。
笔者通过多年的办案经验对相关情况进行整理,希望可以对您后续的版权登记有一些帮助。
对于版权登记主体,企业或者个人,或者两者共同均可以作为著作权人进行登记。
但是,如果是两个以上的著作权人提交版权登记申请,需要提交多个著作权人盖章或签字的合作开发协议,协议上写明软件由多方共同开发,著作权归多方共有。
同时,该合作开发协议的签署时间,应当在软件或者作品创作完成日期之前,否则官方会下发补正。
如果软件或者作品是委托开发,则需要提交委托开发协议,写明著作权归属于版权登记填写的著作权人,如果委托开发协议没有写明著作权归属,那么按照《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同时,在写明著作权归属于委托人的情况下,由于人身权无法转让,受托人作为开发软件或者设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财产权利归属于版权登记申请的著作权人。
在版权登记申请表中,著作权人和申请人一栏的信息都需要填写著作权人信息。如果是多个著作权人登记的,在电子登记时,需要选择增加著作权人对其他著作权人信息进行填写。针对软件著作权登记,一定要注意在增加的著作权人信息中申请证书副本一栏进行勾选“是”,否则后续官方只下发一份软件登记证书。勾选副本后,第一著作权人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正本,其他著作权人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副本。
而针对著作权人为国外主体的,目前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需要针对著作权人的主体资质证明文件进行公证认证,而作品登记尚无此项要求。
对于版权登记的软件而言,首先,软件登记的名称应当由“软件、系统或者平台”结尾,且软件名称中不得有版本号,版本号在相应的栏目填写。如果软件没有简称,可以不填写,但是软件简称不得与软件名称相同,或者字数多于软件名称,否则官方会下发补正。
分类号不是必填项,可以不填写。
关于软件作品说明,如果该软件是基于原来已经登记过的软件的升级版本,需要选择修改,并勾选原有软件已经登记,填写原软件登记号和升级版本软件说明,写明增加的模块及功能特点。如果该升级版本的软件登记著作权人与原版本的著作权人不一致,还需要得到原版本著作权人的书面授权方可进行登记。
其次,对于软件开发完成日期,需要在著作权人企业成立日期之后,如果在企业成立前开发完成的软件,则需要提交软件开发说明,写明企业成立前软件开发的具体情况。
最后,对于软件的功能和技术特点,也需要如实填写,如硬件环境、软件环境、编程语言和源程序量,如果信息填写与提交材料不一致,也会导致官方补正。其中源程序量填写源代码行数,功能和技术特点一般简要进行介绍,字母一百余字左右即可,但不得过少。
对于版权登记的作品而言,作品名称中文或者英文均可,如果是中英文名称,需要在中文名称后面用括号标注英文名称,一般官方不接受作品有两个名称。如果是系列作品,需要在说明一栏写明该作品为系列作品。在留存作品样本纸介质一栏,需要准确填写张数,如果提交的作品样本与登记作品样本介质不一致,也会导致官方补正。
针对是否公开发表,建议如实填写,公开发表指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如果是公开发表,需要填写公开发表日期和发表城市。
对于权利取得方式,如果是继受取得,需要提供著作权转让协议。
目前,针对继受取得的著作权登记申请,如果是软件著作权,可以有两种登记方式:
1、以受让人名称重新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对权利取得方式以继受方式进行勾选,并将原登记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交回,后续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会下发写明著作权人为受让人的新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备案登记,该登记仅针对转让合同进行本案,后续会取得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备案登记证书。如果是作品著作权,仅有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一种方式,即针对双方的作品著作权转让合同进行备案,后续取得作品著作权转让合同备案登记证书。
对于著作权登记的所有材料,都需要单面进行打印,双面打印会遭遇官方补正。
针对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交源程序代码和操作手册。
首先,该两份文件需要黑白打印。
其次,要在页眉中写明软件名称、版本号和页码。
如果软件登记的源程序量少于3000行,需要提交全部的源程序代码,如果源程序量多于3000行,则仅需要提交前1500行和最后1500行的源程序代码。操作手册需要写明软件的操作过程,尽量配有软件操作界面的截图,同时,操作手册中显示的软件名称应当与登记的软件名称一致,如果操作手册少于60页则全部提供,如果超过60页,仅提供前30页和后30页。
针对作品著作权登记,如果是美术作品,建议提交两份作品样本,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会将一份存档,另一份会放在证书背面并加盖骑缝章。如果仅提交一份作品样本,则官方会直接留存备案,证书背面就不会再放作品样本了。
可见,虽然著作权登记采取备案制,形式简单,授权快,但是也需要满足相关要求,否则会遭遇官方补正并可能影响取得证书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