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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科技创新券资助项目申报有哪些条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德阳市科学技术局   时间:2020-08-05

 

   
  本文关键词:项目申报,资助项目,科技创新
  8月2日,德阳市科学技术局发布了关于申报2020年度科技创新券资助的通知。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深化全面创新改革,鼓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效利用社会科技资源,进一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根据《德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德市科发〔2020〕48号)规定,现就德阳市开展2020年科技创新券资助申报工作,那么科技创新券资助项目申报有哪些条件要求?


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

  (一)对购买或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的补助;
  (二)对购买科技成果、发明专利等技术交易的补助;
  (三)对开展科技成果评价评估服务的资助;
  (四)对创新主体培育、研发平台认定的资助;
  (五)对促进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资助;
  (六)对推进数字化及智能制造的资助;
  (七)对申报创新相关试点示范的资助;
  (八)对创新产品推广应用的资助;
  (九)对开办科技服务业企业的资助;
  (十)对职业技术经理人的资助;
  (十一)对申报国省科技奖励的资助;
  (十二)对争取上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资助。

  二、申请方式

  (一)各单位在附件中下载《德阳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并提供服务合同、发票和服务结果证明等(包括检测报告、技术解决方案等)。
  (二)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9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请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德阳市科学技术局(岷江东路126号)3楼315室信息所。所有书面申报材料原则上需采用A4纸双面印刷,不接受以邮寄或者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兑现的服务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发生,2020年已申领省厅创新券的,本次不再申领。
  (二)市科技局组织开展对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商业活动,不纳入科技创新券的补贴范围。
  (三)如有其他疑问,请电话联系或当面咨询。


 

标签: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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