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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和商业秘密如何选择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   时间:2020-08-05

 

  可能有不少企业对知识产权一直都是一知半解,以为知识产权都是保密的。其实在七大类知识产权当中,大概唯一保密的就是商业秘密,而其他的知识产权恰恰相反,必须公开才能主张权利。专利就是其中之一。
  一、专利必须登记
  专利和商标有些类似的地方,商标只有经过注册后才能享有专用权。非注册商标要得到保护的门槛非常高。专利也一样,要得到专有权的保护,必须经过注册才行。
  商标有很多种,除了我们一般认知的商品和服务商标外,还有集体商标、地理标志等等,也属于商标保护的一部分。比如,我们耳熟能详的金华火腿、砀山梨、龙井茶等等。
  专利也有好几种,具体说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其中发明专利的保护期最长,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较短。
  专利登记时要经过审查,还要公示。也就是说,取得利的技术,其实都是公开技术。但是由于得到了法律的保护,除了权利人或者得到权利人的许可,其他人是不能擅自使用他人专利的。
  所以,说中国通过网络黑客去偷外国的专利技术这种说法本身就是错误的。他们的专利技术都在公告上面发表了,为何还要通过黑客去偷?
  二、商业秘密要符合很多要件
  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有点关系,其实不是这么回事,别说HR,就是律师里面如果不是专业搞竞争法的,能把商业秘密理解透彻也不容易。
  关于商业秘密的问题,我在前几年用了大量的文章来阐述。因为当初要评高级经济师,我选的专业是企业法务,为论文积累材料,所以写了很多篇。有兴趣的可以往前翻历史文章去看看。这里就不再多讲了。总之记住一点就行,不是锁在保险箱里的东西都可以作为商业秘密的。需要符合很多条件才能构成商业秘密。
  另外,侵犯商业秘密的工作,现在难度降低很多。特别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次修改,把侵权责任的举证责任倒置后。这也是我国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具体措施。
  以我在商业秘密保护中曾经办理和接触过的案例来说,商业秘密保护中的行政保护力度其实一直还是蛮强的。特别是在举证方面,依靠行政机关的力量来**,是一条比较有效的途径。
  当然,企业在内部工作制度和流程设计方面,也要早布局,做好防范工作。这方面做得好的企业也不多见。
  三、独门技术如何保护
  随着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运用到生产中,拥有独门技术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那么,这些独门技术到底是选择申请专利,还是以商业秘密的方式予以保护呢?这对企业来说,其实是一个战略选择。
  企业如何选择需要考虑几个方面。
  第一,技术门槛有多高。
  有些技术虽然新,但是并不复杂,完全可以通过逆向工程获得该技术。这类技术如果不申请专利,很容易就被其他企业模仿了。如果商业秘密保护也要构成商业秘密被窃取的要件。但是逆向工程显然不在被禁止的范围内。
  第二,企业自身能力有多强。
  有些技术可能门槛很高,但是并非不可逾越,如果作为商业秘密保护可能还是有风险的。但是如果我们自己从发现机制到手段都没跟上的话,可能等我们发现时,早就已经泛滥成灾,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了。也就是,自己的市场监控能力一定要强,并能熟练使用各种手段来保护自己。
  第三,产品的生命周期有多长。
  有些产品可能周期很短,等专利申请下来,产品都过气了。这个情况下,企业肯定不会选择专利保护,即便有被仿冒的可能性也不会选择申请专利了。
  第四,该项技术未来成为行业基本标准的可能性有多大。
  很多技术刚出来的时候是新的,但是随着技术的普及,逐渐就成了行业的标准技术指标。如果这类技术当做商业秘密保护,反而可能丧失先机。而且不能保证同样的技术,其他企业不会发明出来。
  总之,采用专利保护自己的技术,还是采用商业秘密保护自己的技术,是企业多方面权衡后的决策,没有统一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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