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好自己的核心软件技术?对于软件企业而言,这是在企业保护自主核心知识产权的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步,很多朋友们一想到核心软件技术便自然联想到通过软著进行保护,然而这种完善保护企业核心软件技术的任务,软著能够胜任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专利保护的是软件解决问题的思想,而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是软件代码,即软件思想的表达形式。控住了核心思想,外在形式还能掀起什么浪花?自然尽在掌握!
即:
发明专利是保护软件技术方案的思想,保护的范围更全面,也更深入,而软件著作权仅仅保护软件的表达形式,保护局限性很大。
邮件传送文件,发明专利保护的是如何实现传送文件的思想:设置一个文件服务器;当选择上传的附件,文件发送者将文件上传到文件服务器;当文件接收者上线时,文件服务器提示邮件传送的消息。
但是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是实现邮件传送文件的程序代码,基于相同的思想内核,实现相同功能的程序代码有千千万万种,每种代码都可以享有各自的软件著作权。由此可见,如果侵权人为了躲避著作权的保护而对原程序做了一点小改动,则软著能力有限,很难胜任对此核心软件进行保护的任务。
当然,软件著作权相对于发明而言 ,也不是处处都逊色,当侵权人使用了和我们原程序完全相同的代码,则使用软件著作权**较快。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侵权人为了躲避著作权的保护而对原程序做了一点小改动,则应该通过专利。
不过,也不是所有计算机软件程序都可以申请专利,只有应用该程序可以解决一定的技术问题,产生技术效果的才可以申请专利。
根据审查标准的要求,软件专利可以写成产品也可以写成方法形式,可以得到专利保护的软件主要包括:
(1)工业控制软件,如控制机械设备动作;
(2)改进计算机内部性能的软件,如某软件可以提高计算机的虚拟内存;
(3)外部技术数据处理的软件,如数码相机图像处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