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带来了很多依托于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关于商业规则和方法的创新,然而涉及商业规则和方法的创新在申请专利保护时,经常会遇到一个难题,即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及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涉及的专利保护客体问题。
2019年12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修改后的《
专利审查指南》(即公告号343号)中新增了第二部分第九章第6节内容(自2020年2月日起施行),进一步明确了关于涉及“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以及区块链等领域的创新审查”的审查基准,其中指出:在审查中,不应当简单割裂技术特征与算法特征或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等,而应将权利要求记载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对其中涉及的技术手段、解决的技术问题和获得的技术效果进行分析。
在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时,软件类专利的常规审查顺序是A25.1(2)客体审查---A2.2客体审查---A22.2/A22.3新创造性审查,无论哪一种审查,均强调了技术方案的整体性。
· 在客体审查中
强调了技术方案的整体性
例如“如果权利要求中除了算法特征或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还包含技术特征,该权利要求就整体而言并不是一种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则不应当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以及“对一项包含算法特征或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的权利要求是否属于技术方案进行审查时,需要整体考虑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特征。如果该项权利要求记载了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了利用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并且由此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限定的解决方案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所述的技术方案。”
· 在新创性审查中
也强调了技术方案的整体性
例如“对包含算法特征或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的
发明专利申请进行新颖性审查时,应当考虑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特征,所述全部特征既包括技术特征,也包括算法特征或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对既包含技术特征又包含算法特征或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的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创造性审查时,应将与技术特征功能上彼此相互支持、存在相互作用关系的算法特征或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与所述技术特征作为一个整体考虑。”
结合专利审查指南的新规,针对涉及商业规则和方法的专利申请,在撰写时需要从技术方案、技术问题、技术效果方面综合考虑,以增加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
>>>如何理解交底资料
普通涉及计算机程序的软件案中所提及的创新,一般与计算机技术或网络或物联网或工业自动化等技术有着较强的联系,所解决的一般也是计算机领域或网络领域或工业自动化领域或物联网领域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比如交通监控中存在摄像头采集的画面模糊的问题、移动终端下载数据网络延迟的问题等等,采用的解决方案也有较强的技术性,且符合自然规律。
故对于普通的软件案的技术交底来说,整理清楚交底中所涉及的技术方案,想一些扩展的技术方案即可,不用担心是否符合专利保护客体。
对于涉及商业规则和方法的创新,通常技术交底中提及的大部分内容均是一些商业规则,解决的问题通常也是一些商业上的问题,如提升用户体验、理财风险控制等。若按照普通软件案来对待,发现交底内容是涉及商业的改进规则,解决的问题也是商业上的问题,根本就不符合专利保护的客体,这样也许会导致一个好的创新点无法被专利保护。
为此,笔者觉得需要按如下步骤来处理:
Step 1
在心态上要持怀疑态度
当看到提供的交底资料是涉及商业规则和方法时,不能简单的认定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符合专利保护客体,对其进行否定,而是需要继续探究该商业规则和方法的背后所隐藏的技术实现、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达到的技术效果,以力求满足专利法相关规定。
Step 2
深挖技术细节
阅读交底后,发现交底方案属于涉及商业规则和方法的方案,则从以下几个方面深挖技术细节:
(1)挖掘商业规则和方法的应用场景,该应用场景所依托的技术架构(如Client/Sever架构、Browser/Sever架构、区块链等)。
(2)以机器角度挖掘为了解决某个技术问题,技术架构中各组成部分之间的数据交互过程及交互时序,各组成部分利用商业规则对数据的处理过程及处理逻辑等,即挖掘为了解决商业问题,各组成部分各自对数据是如何处理的,内部模块之间的进程通信方式,设备之间的通信方式、通信机制等是什么。对于数据来说,从产生、采集、处理、传输、存储等多个阶段具体分别是什么,各个阶段可以采用5W2H分析方法,挖掘终端或服务器(Who)对数据做了什么(What),什么时候做(When),怎么做的(How),做了多少(How much),为什么这么做(Why),在哪里做的(Where)等。
(3)理清楚各个组成部分对数据的处理逻辑以及之间交互过程后,确定相比于现有技术架构,本案在结构、通信方式或数据处理流程等方面的改进之处,以及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达到的技术效果。
以在微信群发红包为例,所依托的技术架构是终端和服务器。为了在微信群发红包,终端与服务器之间交互以及各自的数据处理过程挖掘技术细节如下:
(1)发送方终端获取到用户在微信App中选择的一个微信群组的群组名称和群组ID,进入群组会话界面;获取用户在群组会话界面的工具栏点击加号按钮出现菜单,在菜单中显示有红包控件;获取在菜单中触发红包控件,进入发红包界面;获取用户在发红包界面输入的总金额s、红包个数n,以及用户选择的红包封面等信息,并检测到用户点击塞进红包按钮并完成支付,向服务器发起红包生成请求,接收到服务器返回的红包标识及红包链接信息,并发送在群组会话中。
(2)服务器接收发送方终端发送的红包发起请求生成一个红包标识及红包链接信息,并将总金额s随机分配成n个数值,并存储红包ID与n个数值的对应关系,将红包标识及红包链接发送到群组ID对应的群组成员账号所在的终端。
(3)接收方终端接收到红包链接信息,并展示在群组会话界面,获取到接收方点击红包链接信息,向服务器发起红包获取请求,红包获取请求中包含有接收方账号。
(4)服务器接收到接收方终端发送的红包获取请求,随机分配一个数值返回给接收方账号所在的接收方终端,并将数值对应的金额转移到接收方账号对应的银行账号或零钱账户。
通过上述挖掘出微信群发红包的技术细节后,确定创新的地方,假设以前没有微信群组红包功能,则整个发送群组红包的交互过程是创新,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为群组成员的交互方式单一,为了克服群组成员交互方式单一的问题,采用了上述终端与服务器之间交互过程实现了在群组内发红包的功能,方便群成员抢红包,达到的技术效果可为丰富了群组成员的交互方式等。
Step 3
若经过挖掘,仍然无法挖掘出技术内容,则提示申请风险。
>>>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对于普通的软件案,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时,因本身技术性较强,以机器角度描述所形成的技术方案即为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所解决的问题本身也是技术问题,达到的技术效果也是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能够克服专利保护客体的问题。此外为了争取合理的保护范围,可针对多个并列的技术方案进行合理的上位。
而对于涉及商业规则和方法相关特征的技术方案,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时,首先要考虑如何使其满足专利保护客体,为此,需要采用一些撰写技巧,使其技术化,且符合自然规律。可以对商业特征和商业规则等进行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化,让商业特征变为计算机领域的技术术语,让商业规则变为计算机处理逻辑。商业特征的技术化一般是对商业特征进行技术术语的上位概况。针对涉及商业规则和方法的专利申请文件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技术效果需要进行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化处理,具体可包括对主题名称、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及技术问题、权利要求、具体实施方式各个部分进行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化处理。
下面以上述微信群发红包为例,对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技术效果的技术化处理进行简单举例说明。
对于技术问题,对现有的商业现象及存在的问题从设备角度采用技术语言描述。例如对于发红包,提高用户体验或增加用户趣味性,从技术角度描述技术问题为“交互方式单一”、“信息传输效率低”、“信息传播途径不足”等。
对于技术方案,在权利要求中,按照技术方案的核心发明点及必要技术特征构建独立权利要求,对其中的商业术语进行技术化处理,对商业规则变为计算机处理逻辑,让技术特征与商业特征结合在一起;从属权利要求进行多层次布局,具体的商业应用场景可以作为一个具体应用方案在从属权利要求中布局。权利要求在撰写时需要考虑单一侵权主体、多端全面布局、新创性等方面。在说明书中,详细描述技术方案的具体硬件技术架构、硬件技术架构中各组成部分之间交互过程等,以及支持权利要求中各技术方案的实施例,并将商业应用作为一个具体的应用场景示例。
以上述微信群发红包,撰写发送终端侧的独立权利要求,如下所示:
一种虚拟资源分享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 响应于针对社交应用的群组会话界面中资源分享功能的操作,进入资源分享界面;
· 获取在所述资源分享界面输入的资源分享参数,所述资源分享参数包括虚拟资源总值和虚拟资源包数量;
· 获取根据所述资源分享参数生成的资源分享消息;
· 将所述资源分享消息分享至所述群组会话,所述资源分享信息用于指示所述群组会话中群组成员获取资源。
· 上述通过将红包特征与群组特征、消息分享等结合,再结合计算机对数据的处理过程,如“获取、生成、展示”等,让商业特征与技术特征结合在一起。对于接收方终端和服务器侧的权利要求布局大家可以参照思考。
· 对于技术效果,通过在群组中实现了资源分享,丰富了交互方式,提升了信息传播途径。
综上所述,在撰写专利申请时,对申请文件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技术效果采用相应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让技术特征和商业特征紧密结合,形成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方案,解决对应的技术问题,达到相应的技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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