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企业和个人申请国外专利的常用途径是《巴黎公约》和《专利合作条约》(下文简称“PCT”)。下面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两种途径有哪些不同?
《巴黎公约》和PCT的简介
《巴黎公约》全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是由多个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该组织内的成员国约定,在任何一指定成员国申请专利后的一定期限内(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为6个月),可以要求该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并直接在该组织其它指定的成员国申请专利。
PCT,即为《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简称,是在专利领域进行合作的国际性条约,覆盖170多个成员国。PCT 是一种国际体系,包括PCT国际申请阶段和PCT进入国家阶段两个步骤。其优势在于:在PCT国际申请阶段,以一种语言在一个专利局提出的一件
专利申请,可以在申请人指定的多个PCT成员国中有效,从而减少了申请人向多个专利局提交申请、形式审查等重复劳动。
《巴黎公约》和PCT的区别
《巴黎公约》和PCT的不同之处
《巴黎公约》国际申请的途径的优势:可直接进入指定国家,无需经过国际阶段,因此,《巴黎公约》国际申请一般比PCT申请所用时间要短。
缺点:由于各个国家有不同的专利法及审查制度,因此,在要求优先权直接进入指定多个国家时,就会必须要一次性递交多种形式、多种语言的专利申请文件,并且需要多次公开、多次审查,不仅形式繁琐,工作量巨大,而且会一次性产生较多的国外律师费用和官方费用,成本较高。
因此,申请人提出国外申请的目的国较少,或企业迫切需要在某国得到专利授权的情况下时,则可以考虑以《巴黎公约》优先权的方式提出申请。
PCT的途径的优势:
1、简化提交申请的手续,申请人可以使用自己母语撰写申请文件,直接递交到受理局;
2、提交一份国际申请,即可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
3、在PCT国际阶段,申请人会收到国际检索报告,申请人可据此初步判断自己的专利申请的授权前景,然后可根据需要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进入某一个或者某几个国家进行PCT国家阶段的审查;
4、申请人有充足的决策时间,可以对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合适的配置,降低风险,节省费用。
但相对于《巴黎公约》,不足之处是:
1、只有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才能通过PCT申请国外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不能通过PCT途径申请专利;
2、国际阶段需额外付费。
若申请人申请的目的国较多(一般3个以上)时,则可考虑以PCT申请进入指定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