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后就要挨打。国家成立科创板,就是希望借助资本的力量,帮助中国科技企业掌握核心科技,摆脱挨打的命运。然而,个别企业过度贪恋科创板的百倍收益,无心创新,甚至公然盗取别人专利为己有。如此企业,当及时斩断黑手。科创板必须正本清源,中国科技才有创新。
这可能又是一次“用专利卡脖子”的风骚操作。
今年5月,做投影仪的极米科技申报科创板IPO上市。
到了6月,专利侵权诉讼的“狙击”来了。号称“2019年度中国投影市场销量最高”的极米Z6系列投影仪,被诉侵权。
对家是光峰科技旗下的峰米科技,索赔4500万。要知道极米科技2019年的净利润是9300多万。
据媒体报道,早在2019年12月,光峰科技就曾委托律所给极米科技发过律师函。
涉及15款极米产品,涉嫌侵犯光峰科技33项专利,但双方当时沟通没搞定。
这也直接导致,极米科技最主要的产品在IPO过程中被诉侵权...
但是这只是“专利狙击”的第一集...
7月21日,光峰科技又发公告了:
针对极米科技招股书明书里披露的16件发明专利,全部提出了专利无效请求
这大概可以叫做,用专利无效“狙击”对手IPO上市了,...
你披露多少发明,我全都要提无效!
谁让你只披露了16件发明专利,最多也就是个百万级的专利无效项目...
继去年一日内反诉台达电子专利侵权后,光峰科技显然又贡献了一次风骚操作。
首先,并不是挑几件专利提无效,那叫“袭扰”一下,作用有限;
其次,也不是豪爽到见专利就无效,因为极米披露的126项实用新型,光峰科技可一件都没动。
显然,光峰科技的目标很明确,就是针对2020年3月27日,上交所发布的《科创板企业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简称“3+5”指标。
该规定明确了对申报企业发明专利数量的指标,只有满足了才可能被批准上市。
比如,在企业满足营收和研发投入的指标之外,还需要有“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
明白了么?这次向16件专利提起无效,可以看作是一次“专利打靶”比赛!
只要极米科技有12件
发明专利被全部无效,那么它就铁定不能科创板上市!
是不是很刺激?是不是大手笔?关键还符合“游戏规则”!就问你服不服?
当然这只是一个理想状态,有俩个但是不得不说。
其一,目前极米科技招股说明书的专利数量只披露到了2019年底。
极米科技今年已经又有6件发明专利授权公告。
如果光峰科技要坚持“让对方发明专利小于5”的战略设计,还需要不断提出无效。
要知道,极米科技已披露的申请中的发明专利,大概有100+件。
其二,专利无效的生效,是个漫长的过程。
国知局裁定专利无效与否,可能要至少半年;如果还要走行政诉讼一审、二审等等,那可能几年就过去了。
所以,若真要想用“发明专利大于5”的指标,KO人家IPO...
除非极米科技的科创板IPO历程,能撑那么久。
所以,“让对方发明专利小于5”虽然确有可能是招“必杀”,只能说是。
不要急,接下来我们把“提16件发明专利无效”,下降到战术层面!
因为这是针对极米科技全部披露的发明专利提出的无效;下一步上交所必然询问专利无效的影响。
而上交所关心的问题包括:
1. 被提无效的发明专利,在极米科技核心技术中的地位及作用;
2. 如果专利宣告无效,是否影响极米科技对核心技术的所有权;
3. 如果专利宣告无效,如何影响极米科技主营业务及主营产品;
当敏芯被告侵权、被提了16项专利无效之后,上交所是这么问的;
当贵州白山云科技被告侵权、被提了6项专利无效之后,上交所也是这么问的。
而通常答复上交所询问的答复,无非也是要证明:
被提无效的专利的在核心技术中占比低,不影响技术所有权;
被提无效的专利不影响核心产品的经营,不会被人轻易模仿;
这样才能说明这个企业上市后能持续经营,持续盈利呀!上交所才会批准你上市。
而目前,极米科技的招股说明书并没有披露这16件发明专利与核心技术、主营业务、核心产品之间的对应关系。
就算披露了,各个发明专利都在被提无效,极米科技甚至没有机会“弃车保帅”。
更关键的在于,极米科技也不可能直接说16件发明跟主营业务,核心技术产品没关系。
因为,那样等于承认“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小于5项”。死棋,绝对不能干。
所以,这才是让极米科技最为难受的处境,摘不干净,说不清楚;
这才是光峰科技针对16件发明专利提出无效,所追求的战术效果。
即使极米科技后续披露某些新授权的发明专利为核心技术,那光峰科技可能会接着提无效,直到IPO出结果为止...
接下来的剧情,大概还是要按照上交所与极米科技一问一答的方式照常进行;
但恐怕不用非要等专利无效生效之后,才能出结果。
大概这才是光峰科技的高明之处。
讲真的,专利战这样搞,对科创板多少也算是好事,至少那些为了专利指标临时抱佛脚的企业少了。
如果请求上市企业是一个技术储备雄厚,专利资产优良的企业,估计没对家敢这么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