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
《
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
通知涉及范围包活
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方面
如果你是
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
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成都户籍的个人
并且满足知识产权权利人条件
如: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
每人每件可获资助 1000 元哦
最高多少?
最高300万的资助!
资助范围和标准
1
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含港澳台)授权的,给予专利权人每件资助?1000 元。对获得授权且被统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防专利按照非职务发明专利、职务发明专利分别给予专利权人每件资助?1000 元、1500 元。
2
对专利权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发明专利年费,从第7年开始每年按当年实际缴纳费用的50%给予专利权人资助,且限于当年的年费。
3
上述1和2两项同一专利权人当年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4
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发明专利,在美国、日本、韩国、欧洲专利局获得授权的,每个国家(地区)每件给予专利权人3万元资助;在其他国家(地区)获得授权的,每个国家(地区)每件给予专利权人2万元资助。
5
通过 PCT 以外的其他途径申请的发明专利,在美国、日本、韩国、欧洲专利局获得授权的,每个国家(地区)每件给予专利权人2万元资助;在其他国家(地区)获得授权的,每个国家(地区)每件给予专利权人1万元资助。
6
同一发明专利被多个国家(地区)授予专利权的,最多资助3个国家(地区)。
7
上述4和5两项同一专利权人当年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8
获得欧洲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视同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授权专利,只资助一次。
9
在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4月13日过渡期间获得的授权专利,仍按原《成都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成知字〔2018〕9号)进行资助。
10
授权公告日在2019年11月7日至2020年4月13日的国防专利,于2020年10月1日前到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