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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20年度信息化类支持项目:三、工业互联网平台示范项目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   时间:2020-06-15

 

  项目名称:成都市2020年度信息化类支持项目
  归口部门: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类别:资金类
  支持方向:三、工业互联网平台示范项目
  申报主体及条件:
  部署在成都市,投资100万元以上,为制造业企业提供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管理、测试验证、供应链协同等资源聚合与共享的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具备一定活跃用户,对行业、区域和产业链发展具有较强的支撑作用。
  申报时限: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实施动态申报。
  支持标准:
  按平台建设、运营投入(平台建设投入包括购置、租赁或开发平台所需的计算机硬件、信息系统、人力投入等费用,平台运营投入包括工业互联网平台运行所必需的维护、人力投入等费用。人力投入为研发、运营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的20%,给予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并按照附件3的样式装订成册。
  1.申请支持项目基本情况表;
  2.平台建设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需求分析、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系统设计、平台架构、设备配置、运营人员配置、用户名单与合同等);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互联网增值服务许可证,均须加盖企业鲜章;
  4.与平台架构、设备配置相匹配的项目投入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以及项目执行期间对该项目投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 其他需提供材料复印件。
  注意事项:
  (一)项目投入时间的认定期从2020年1月1日至项目建成止。
  (二)申报企业需在我市产业功能区范围内;申报项目应为“成都市信息化重点示范应用项目库”储备项目(具体参见《关于做好成都市信息化重点示范应用项目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储备项目可通过成都市工业管理服务平台填报)。
  (三)项目投入证明材料含合同、发票、开发、维护及运营人员的工资表、社保证明、公积金证明、银行转账凭证等。
  (四)可提供其他证明企业实力的材料,如企业参与国家、省、市级项目情况,品牌知名度证明文件,企业资质,发明专利情况,企业信用证明等。
  (五)企业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准备原件供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六)按《成都市市级工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根据申报情况,支持资金按批拨付。
  (七)同一项目不得同时以多种方式申报,已获得中央、省和市级其他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含配套支持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八)具体项目申报由市经信局负责统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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