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的观念中,专利授权是越快越好,尽快将技术方案转化为专利权,既能奠定市场地位,早日享有权益,又能提升企业形象,展现技术实力,又能为申报高企、科创板上市做好专利储备,甚至还可用于出资、融资等。
而这次新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中,却迎来了一项新的专利申请制度——延迟审查(需要注意的是,该制度只适用于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其用意在于让企业的专利申请流程可以选择慢一些,延缓专利权的取得。该“反向”式的操作,同样为企业带来了新的思路,能够丰富了企业的专利布局及战略。
那么企业该如何合理利用这一制度,并从中获取自身的权益呢?且看
专利申请延迟审查制度的魅力。
一、“引而不发”,保持震慑力
在《海牙协定》中包含有延期审查制度,而我们这次的增补,也是终于与国际接轨,为今后加入《海牙协定》清除了障碍。很多国外的权利人,都比较善用延迟审查制度,甚至会以申请延期答复、形式缺陷修改等各种方式去延长审查期限,以求尽可能晚地获得授权。
这种申请策略通常有两个目的,一是迷惑对手,使其难于作出准确的判断。特别是对于行业的先行者来说,当对方纠结于初代专利技术时(发明公布阶段),得以“暗渡陈仓”,迅速升级技术、产品,不断扩大与竞争对手产品之间的代差,一骑绝尘;二是震慑对手,让对手不敢轻易试水、涉足专利区域,压缩对手的技术空间。
二、专利“潜水”,精准打击
众所周知的是,专利授权比的是申请日,谁在先申请,谁就能获得专利授权,故延迟授权并不影响最终的权属。而延后的专利权,特别是外观设计,面向社会公众公开的时间自然相应顺延,使得专利可长时间潜伏在水面之下,对手们根本无从获知。如相应的产品在市场上走红、热销时,必然会吸引大量的关注与投入,而当对手们为产品上市做足了准备,铺开了生产线、备好了原材料、订单在手,正准备大干一场时,则可适时取得专利授权,给竞争对手们按下“暂停键”……
在对手付出大量时间成本与资金成本却难以寸进的情况下,权利人即可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三、充分思量,灵活布局
延迟审查,可以更充分的全面评估技术方案,以及市场对技术的接受程度。进可以统筹安排,甚至与加速审查并用,打出专利授权的组合拳,完成“专利圈地”;退可以撤回申请,放弃一些将被淘汰的技术与研究方向,让企业的发展更加灵活。
当然,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延迟审查的适用也伴随有相应的缺点。
1、缩短了保护期限
专利的保护是自申请日起算固定的年限,如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10年。授权日延后,但申请日不受影响,等于是变相缩短了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2、增加了公众的临时使用期
该种情形主要是针对发明而言,在发明公布后授权日之前,公众的使用并不侵犯专利权,付出的代价是支付适当的费用。故延后授权期间,权利人并不能要求公众停止侵权。
3、专利价值略受影响
专利期限缩短,对专利的价值将带来一定的影响。另外,诸如专利申请权的投融资与专利权的投融资,不论是稳定性还是价值性的评估,也不在一个层面上。